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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 讲座的通知

穗律协业通〔20197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201810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该解释于201921日起施行。为帮助我市律师正确理解该解释条文,提高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技能,市律协房产委联合省律协房产委、市律协建设委、市律协民事委、市律协涉外委于2019223日举办“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讲座。欢迎我市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223日(周六)上午09:00-12:00

二、讲座地点

广州大厦四楼会展厅(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

三、讲座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起草的背景、含义、注意事项。

四、主讲嘉宾

李琪。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高级法官,博士研究生。担任审判长或承办大量案件。曾获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多篇文书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执笔起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参与起草矿业权司法解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撰写物权法,民诉法司法解释等理解与适用等参考用书。

五、注意事项

(一)会议室可容纳约400人,请有意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

(二)本次培训记录4个课时,各位律师可持律师执业证现场登记课时;

(三)由于会场不提供停车位,请参会律师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不便之处请见谅。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9218日    


(联系人:卢舒婷 83554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