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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首次聘请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04-03-18 浏览数:897

  (记者万学忠)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聘请了两名常年法律顾问,他们是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教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向两名教授颁发了聘书。这标志着国家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并启动。   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组建以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随着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行政决策中涉法事项越来越多,亟需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发挥法律手段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决定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听取法律顾问在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促进发展和改革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据了解,除了提供咨询服务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法律顾问还将以研讨会、专题调研、法制讲座、诉讼代理等多种形式,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依法行 政工作提供法律帮助。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