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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士上书 推开法规审查之门

发布时间:2003-12-31 浏览数:13,238

许志永:法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教师;滕彪: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俞江:法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   2003年5月14日,三位博士把一份合力写成的名为“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启了中国违宪审查第一案,并且推动孙志刚事件的讨论使其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位刚走出校园的法学博士引发了中国社会的一次“强震”。 三博士上书 推开法规审查之门 本报实习记者陈晓英 本报记者真东 题记:   由“孙志刚案件”引发,三位法学博士向全国人大提出违宪审查建议书,这是公民依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建议修改不合理法规的首次成功实践,这次实践对最终废除不合理的法规起到了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从中,我们看到了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的理念正在化为现实,我们也看到了一代法学学子拳拳报国心所带来的回应。这一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在中国法制史上重重地刻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   三位博士的行动体现了难能可贵的公民宪法意识,表现了民众要求法治的责任感,反映了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进程正在稳步推进,从中我们可以听到我国民主法制前进的匆匆足音。   我国著名法学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说,孙志刚案与三博士“上书”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孙志刚案不是第一例,不是个别的,但三博士“上书”却是前所未有的。   今天,我们回访三博士,为的是再次弘扬公民的主人翁的社会责任感,再次弘扬公民的宪法意识,再次弘扬宪法精神,力求推进我们的社会主义宪政健康、稳步、积极地发展,让我们的人民感受到宪法的温暖。   以下是三博士的口述实录。 俞江:看到了“火花闪亮”   初见许志永,他仍像学生一样斜挎着书包,从北京大学的图书馆走出来。“我经常回母校查资料。”   和滕彪告别时,他推着半旧的自行车在雪地中走得有点急。“我要赶回家给爸爸开门。”   俞江远在武汉,接电话的是他爱人:“俞江晚上九点半下课,下课后可能要回答学生提问,估计要十点钟才能回来。”   三个平凡的人,共同的学历背景———法学博士,共同的职业———老师。   俞江: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对很多人的生活产生了影响,但我对整个事件的评价比较保守。把收容所改成救助站并没有把问题完全解决。在成千上万件事中凸现出来的这件事,让我们看到了火花的闪亮。   基本制度的建立,要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事情才能有根本性的推动。   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孙志刚悲惨的经历给我以极大的震撼,作为一个学者,我明白自己的责任。所以我们一开始就冲着法律制度层面而去,产生很直接的结果是弥补了孙志刚家属的损失。但我们期待有更完美的结果,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让大家明白是非,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不要忽视社会救助的力量   人们过去被收容所收怕了,所以收容所刚改成救助站,很多人不敢去,但等制度健全后,救助站可能面临救助量越来越大的问题。   所以救助应该是政府承担一半责任,社会承担一半责任。   以前穷人的救济都是富人分担,今天的西方社会也这样。我们这个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但社会救济还是可以预期的,国家没必要什么都管起来。   警惕“收容后遗症”   前不久发生在广西南宁一妇女到救助站求助反受辱的事情暴露了“收容后遗症”,现在一些工作人员观念还没改过来,还觉得自己“牛”得很。   救助办法只是让做坏事的人没有依据了,这已经是进步了,但所起的救助作用是有限的。   让建议权发挥制度性功能   在孙志刚事件中,我们行使了立法法赋予公民的建议权。现在公民建议权的行使是没有问题了,但建议权要真正发挥制度性、程序性的功能,还有很大的距离。   首先,严格地说,立法法赋予公民的建议审查权利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制度,因为一个制度是要程序保障的,否则就难以实际操作。   其次,要进一步树立公开的观念。有关部门收到了哪些建议书,对建议书怎么一个回应,是否应该立案,是否应该受理,不受理的理由,应该做个解释,并且建立相应的手续,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   再次,三个北大法学博士“上书”具有的新闻性,加上社会和学界的呼应,对相关部门产生了一定的压力。但这件事没有可重复性,下一个人不知道怎么做。   凡是与我们学科有关的事情我都会继续关注,但要发出声音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许志永:和所有人沟通   许志永:我尽量跟各种各样的人沟通,这个社会总有人会对新事物不适应,保守的力量甚至觉得我们在捣乱,但我们愿意抱着理解的态度和他们善意地沟通。至少我们所做的这件事得到绝大部分中国人支持,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政府机关人员。   宪政深入人心是社会的进步   刚要公布废止收容遣送办法时,心情相当激动。一方面是欣慰,我们原计划是用半年到两年的时间来推动废除它;一方面也是强烈的遗憾,我们提出的违宪审查还没有那么简单。但我们相信这件事情没有结束,我们通过孙志刚事件提出了违宪审查,再通过一个个其他个案,在讨论中推动,最终将会促成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   在2003年,宪政这个词深入人心,这本来就是社会的进步。这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普及了一些观念,我就接到7份各地寄来的违宪审查建议书。   相对于收容遣送办法,孙志刚事件是个个案,相对于违宪审查,收容遣送办法也是个个案,最根源的问题足以探讨好几年。   如果没有救助站人们会质疑   救助站在今天的中国看来有点奢侈,去救助站的人不多。但从长期来看,它解决的是社会最底层最边缘人的救助问题,一些意外的时候或某个寒冷的冬天,一些需要救助的人可以到救助站去。如果没有救助站,时间长了,人们会对社会提出一种质疑,心态发生变化。 滕彪:没有局外人的案件   滕彪: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违宪审查还是相当陌生的概念,尽管它在5月、6月的报刊上频频出现。人们关注更多的是孙志刚案的公正处理以及收容遣送制度的改革。而该案凶手被判重刑、一些官僚被处分之后,国务院进而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可谓大快人心。正义似乎实现了,而且是以人们能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人们在告慰孙志刚在天之灵时,人们在为新的救助办法欢呼时,达到了“事件圆满结束”的效果。   救助办法不能成为一纸空文   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代之以救助管理办法,在保护人权、限制警察权等方面是个不小的进步。   但是,条文是一回事,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条文的实施,就变成了一纸空文。   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新的救助制度如何细化以具有操作性;如何追究有关人员非法收容的责任;如何防止新的救助站重蹈原来收容站的覆辙,以及旧的收容遣送制度具有的控制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的功能是否会寻求其他出路等。   解决问题的思路还需反思   对救助办法现在来讨论条文上的修补是没有意义的,即使不能名副其实,它也是一个进步。更大的问题是考虑解决问题的思路。   以前的思路是把人关起来送回去,这是反现代化、反市场手段,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现在的思路是国家养起来,“父母心态”,典型的计划经济思路,两种思路都需要反思。   一个“不得不接听的电话”   法治的力量在于每个公民争取自身权利,现在很多人仿效这种方式提出违宪建议书,公民权利意识开始觉醒。很多老百姓开始意识到警察按法规执法不一定对,因为法规本身就可能不一定对。体制改革到了必须倾听公民说话的时候了。   对于孙志刚案件,茅于轼先生说,这是一个没有局外人的案件。同样,对违宪审查而言,这是一道当下中国绕不过去的题目。对它作出怎样的回答,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参与。它来到我们面前就像一个我们“不得不接听的电话”,“我们如何作出回应以及我们相互不同的回应,映照出当前的境况和我们的创造力。”   从对孙志刚案件、对建议书事件的报道来看,媒体参与不但使事件“发生”了,而且使事件演变呈现了不同面貌、具有了新的意义。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需要公民更多的商谈和行动,需要知识分子更多的思考和探索,需要政治实践者更多的智慧与艺术。   也许与民主的信念相比,民主的技术是更重要的。在体制的缝隙中寻找自由交流和制度创新的可能性,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   相互评头品足   许志永眼中的俞江:流泪的警察   俞江的父亲是著名的法学专家。俞江曾当过三年警察,有一次因办案压力太大,竟第一次出手打了一个嫌犯,走出门转过身,他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   许志永曝滕彪“真宝”:两大箱情书   滕彪从小就是乖孩子,一种几乎是透明的纯真善良。他在北大度过了十个春秋,写下了无数优美的诗。他的妻子是他的高中同学,大学时两地鸿雁传书,至今保存的两大箱情书是他们家最宝贵的财富。   在北大从本科读到博士,北大培养了他的怀疑精神,对什么事都会说:“对,对,但是……”他总是在追问事物的反面。也因此,阿彪觉得,行动很可能带来专制,所以,在行动上他不是很积极。   滕彪、俞江“反诉”许志永:执着得有点傻   许志永,思想早熟,性格朴实,天真浪漫,喜欢一个人满世界跑。酒量惊人且能自制,一旦微醉必有豪言壮语。   志永是个很乐观的人,三个人的每次争论,都跟他的“乐观”态度有关。正因为他的乐观,他愿意参与到每一件事情中去,觉得只要去做,就会有效果。志永还是个很单纯的人,这并不奇怪,单纯的人才会专注。如果用一种成年人都有的世故去看待志永的行动是不恰当的。   1989年夏天,为了见到高山和大海,他瞒着家人,带着身上仅剩的30元钱,随意地踏上了西去的列车。当他满载着收获,也满怀着疲惫回家时,在一列开往广东的货车上,碰到了一个同路人,年龄比他小一点,但已走南闯北多年,可以称得上老游击队员了。很快,他们成了患难之交。   车到郑州时,两个人准备各自回家。同路人说没钱,志永从仅剩的几块钱中拿出五块,让他先去买票,自己在原地等着。同路人说去他家的车票只要两块多钱,剩下的钱还够志永回家。   可是,他再也没有回来。志永难过极了,不是因为钱,也不是将要面临的困境,而是因为欺骗。   临近中午,志永数一数身上的钱,只剩一块八,刚好够郑州到开封的火车票,可他一天没吃饭了。吃饭,还是买票?他一边在广场游荡,一边犹豫。   这时,迎面走过来一位老大娘和一个小女孩,老大娘说,她到郑州看儿子,却没找到,想回家,买车票还差一块六毛钱。   “行行好吧。”她乞求着。望着那张刻满沧桑的脸,刹那间,志永忘记了刚刚受到的伤害,掏出一块六毛钱给了她们。   好了,只剩两毛钱了,再也不用犹豫了。接下来就是寻找进站口,逃票。到了开封,用两毛钱坐公共汽车。   回到家时,他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吃饭了。   饭桌上和未名湖边的争论   许志永、俞江和滕彪是好朋友,三人在北大上学时同在一个博士班,经常在一起讨论法治、民主、传统、文化、语言、后现代等等。三个人有公共基金,起先在北大小东门外一家四川菜馆吃水煮鱼喝二锅头谈学术,经常说着说着就拍起桌子来。后来那里拆了,于是搬到南门外的“老虎洞”。后来,“老虎洞”也拆了,又搬到了西门外“老马家”。不久,在毕业之前的春天,“老马家”也拆了。三人只得混迹于以前最瞧不起的北大校内的三角地菜馆。不过,三角地菜馆有个好处就是离未名湖比较近,每次喝酒到饭馆关门讨论还不尽兴,就到未名湖边继续争吵。      结束语:最大的苦恼是求助信怎么办   自从上书之后,三位博士不断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求助信。他们苦恼地说:“简直没办法处理,回不胜回,心也很乱。他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作为一个学者、一个不在位者是帮不上忙的,看得越多越觉得自己力不从心。” 事件回放   3月17日晚,27岁的大学生孙志刚,因未带暂住证和身份证,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后被送至收容站。3月20日死亡。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发表题为“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的报道。报道一出,群情激愤,纷纷要求迅速侦查严惩凶手。   5月14日,从北京大学毕业不久的三位法学博士俞江、许志永、滕彪以普通公民身份把一份题为“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5月23日,贺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5位著名法学家同样以中国公民的名义,再次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   6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相关责任人受到刑罚处罚。   6月20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救助的自愿原则是此次变革的关键。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