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高院春节前集中清理执行涉困案件
发布时间:2004-12-07 浏览数:740
本报广州12月6日电(记者邓新建章宁旦通讯员杨磊)记者今天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最大限度维护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广东法院系统从12月1日起到明年春节前,开展集中清理涉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执行案件的活动。
广东高院要求全省法院排查掌握涉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执行案件,并限期两个月执结目前未执结的五类案件:追索拖欠工资、劳动报酬、社保金;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三费一金”);追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工伤损害赔偿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费等案件。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