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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签订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协议

发布时间:2013-05-10 浏览数:9,321

      2013年4月27日,我会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就我会会员投保团体重大疾病保险达成协议,并举行了签约仪式。市律协副会长黄建水、市律协副秘书长唐荣徽、市律协重大疾病保险统保工作谈判小组副组长姚忠平、组员全朝晖、程跃华、李欣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双方签订了《团体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协议》。

     据了解,市律协每年支付近百万元保险费用为全体执业律师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在全省律师行业尚属首例。根据《团体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协议》约定,保障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35种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10万元/人/年,保险责任期限为三年,自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签约仪式上,黄建水副会长表示,该协议的达成是重大疾病保险统保工作谈判小组各组员经过长时间谈判的结果,各组员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同时该协议的达成将为我会全体会员提供重要的保障,是我会为维护会员权益做出的重大举措,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