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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9年1月)

发布时间:2019-02-12 浏览数:1,644

业务资讯

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揭牌啦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统筹开展政策宣传指导、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转介、监护干预等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作为广州唯一的市级困境儿童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在保障广州市困境儿童合法权益问题上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

成立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家委员会

围绕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发展”这条主线,广州市积极打造儿童福利“广州品牌”,推动广州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走前列、上水平。

目前,市民政局正积极筹备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家委员会,聘请法律、教育、医疗康复、儿童心理、社会工作等多个领域的专家,建设一支全国一流的高水平、高权威的儿童工作专家团队,强化会商评估机制,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措施的精准化程度,提升对困境儿童个案进行快速应急处理的专业化水平。

两类儿童机构职责更加明晰

近年来,广州市不断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明确了两类儿童工作机构即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工作职责。

下一步

各区将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或依托合适的实体机构

履行辖区困境儿童工作职责:

负责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指导镇(街)和村(居)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为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直接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服务,同时承担困境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管理责任等工作职责。

各儿童福利机构主要承担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的养育及监护责任,其中包括弃婴弃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以及受委托养育的孤儿。

实现街(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

为强化基层工作队伍建设,目前广州镇(街)、村(居)都配齐了专(兼)职“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服务主体功能,畅通儿童福利递送体系“最后一公里”。

其中,村(居)儿童主任主要负责宣传儿童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本村(居)两类儿童生活、教育、医疗、户籍、监护等基本情况,指导、协助困境儿童家庭申请有关福利和救助,及时通过村(居)委会向镇(街)报告情况。

镇(街)儿童督导员主要负责指导村(居)儿童主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对儿童主任报告需要救助的儿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向区有关职能部门及镇(街)进行转介救助。

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刚刚过去的2018年,各区、各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方面主动、积极作为,紧紧围绕保障困境儿童的各项权益为目标,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建立健全四级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大力加强基层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机构效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民政部门牵头统筹作用不断强化,各镇(街)、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主动发现、强制报告机制运行日益成熟,相关部门职能逐步厘清,儿童福利工作基本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格局。

目前广州市各镇(街)和村(居)已全部配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接下来,市民政局将出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规范和困境儿童评估办法,分层分批次开展相关人员职业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更好地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