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加大水平提高我国环保执法近4年查案25万起行政诉讼胜诉率达95%
发布时间:2002-11-13 浏览数:1,669
记者日前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在完善立法的同时,逐步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近4年依法查处各类环境案件多达252441起,并配合司法部门处理了一批环境犯罪案件,环保部门的执法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在行政诉讼案中胜诉率达95%。 据介绍,1999年山西省运城市天马造纸厂因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厂长杨武军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案开了我国因环境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先河。2002年,山西省阳城县环保局原正、副局长因环境监管失职,被分别追究刑事责任,首开了环保行政官员因触犯环境法律被判刑的先例。据统计,从1997年至2001年,各级环保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8681件,环境行政复议案件1355件,移送司法机关的环境犯罪案件17件。在行政诉讼方面,各级环保部门涉及行政诉讼案2388件,其中胜诉2279件,胜诉率达到95.4%。 国家环保总局在执法过程中,还加大了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直接处罚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涉及投资数十亿元的重大项目,如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公司“四环路”工程、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地区对外贸易公司等一批有影响的环境违法案件。此外,近几年,国家环保总局还先后办理了北京汽车尾气改造等12起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环境行政复议案。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近几年,我国环境处罚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一方面说明环保部门查处违法案件的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大,同时也说明环境保护的执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记者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