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销毁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
发布时间:2004-08-12 浏览数:787
广州海关近日查获了一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出口货物,这也是广州海关今年首次在其关区内查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案件。
8月6日,广州海关驻萝岗办事处在查验湛江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服装时,发现其中4000多件尼龙童装棉褛上有“OLYMPIC”英文字样,价值33000余美元。“OLYMPIC”属于专有名称类的奥林匹克标志,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已将其对“OLYMPIC”标志的专有权向海关总署办理了保护备案手续。
鉴于该公司不能证明有关货物系经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许可使用“OLYMPIC”标志,且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授权北京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确认该批货物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广州海关已将侵权货物予以扣留处理。
广州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了解其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合法规范经营,切莫为一时小利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