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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仲裁委成功举办 “仲裁法理念及现实意义”讲座

发布时间:2018-06-01 浏览数:6,610

为了提高广州市律师仲裁理念及业务的专业水平,2018526日,广州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在广州市律师协会801会议室举办了为期一天的“仲裁法理念及现实意义”讲座。仲裁委邀请精通仲裁法理论与实务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及中国国际私法常务理事和副秘书长宋连斌教授作为主讲嘉宾,为在座各位讲解仲裁法理念及现实意义、最高院仲裁司法审查的新规定等有关法律问题。仲裁委还特邀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天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杜以星作为讲座嘉宾。本次讲座由市律协仲裁委主任赵汉根主持。

本次讲座分为上、下午两场,上午吸引了75名律师到场。宋连斌教授围绕仲裁与诉讼若干疑难问题为大家分享仲裁法理念及现实意义。宋连斌教授首先以深厚的学术功底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讲解仲裁规则与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关系,仔细分析了仲裁与诉讼的相似之处、区别;并介绍了仲裁员与法官的区别与联系、法官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针对法官担任仲裁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接着介绍了仲裁员与律师的相同与不同。最后宋连斌教授针对《仲裁法》、《民诉法》第7条裁判依据的原则性规定、仲裁管辖权异议处理的时间选择与方式、对仲裁员办案的监督问题、仲裁庭自行纠错、仲裁中的送达与公告送达、重新仲裁、仲裁费用的承担、仲裁调解书或和解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被撤销,不予执行后的救济、虚假仲裁的问题等进行解析,让大家在以上几个重要的实务问题中深入体会到仲裁法理念及其现实意义。

在下午的讲座中,共有40名律师到场听讲,宋连斌教授围绕仲裁司法监督问题进行讲解,带领在座各位解读了最高院仲裁司法审查的新规定。首先,宋连斌教授介绍了中国仲裁的监督形式、司法监督的必要性、法院监督仲裁范围的国际情况和中国情况,并针对“报核制度”、“归口办理”等制度规定进行详解;接着逐条解读仲裁裁决执行规定,针对其中的亮点和不足之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宋连斌教授认为仲裁裁决执行规定总体上是积极的,彰显了支持仲裁、倾向于执行仲裁裁决的理念,对仲裁的公正性、公信力更加关注,但仲裁地的概念、仲裁裁决的执行效率、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体系化上仍有进步余地。之后进入提问交流环节,在座各位活动参与者针对仲裁实务以及存在的疑问踊跃提问,宋连斌教授一一解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杜以星和广州律协仲裁委主任赵汉根也参与到问题的讨论中并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全场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交流氛围。最后,讲座在广州律协仲裁委主任赵汉根的致辞中圆满结束。

    本次讲座精彩纷呈,大家对仲裁法的理念有了进一步理解和认识,提高了大家的仲裁理论水平,对于最高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的新规定的学习以及仲裁实务前沿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提高仲裁实务的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