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资讯

企业与公司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8年5月)

发布时间:2018-06-27 浏览数:2,015

业务资讯

201851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发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公布,自20187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2007年印发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 证监会令第19号)同时废止。

《办法》将原分散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整合集中,并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类型进行补充完善,修订形成了统一的部门规章,提高了制度的集中性,便于企业执行。

全文链接:

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20/n2588335/c901552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