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可望五年内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2-07-31 浏览数:931
昨日,以“广东建设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省长与专家座谈会在省政府迎宾厅举行。
座谈会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魏建国、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史晓丽等7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纷纷指出,广东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后,在大力推进转型升级的当下,建设一个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尤为迫切和重要,其内涵就是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创广东发展的体制新优势。
他们纷纷为此建言献策,并乐观表示,只要坚持这个方向不动摇,预计数年之后,广东将基本形成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届时,广东的国际竞争软实力将大为提升。
1 专家献策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魏建国:
改善营商环境助广东“招招领先”
“研究表明,良好的营商治理环境使开办企业需要的时间减少10天,就会使投资率增长0.3个百分点,GDP的增长率增加0.36%。”魏建国在座谈会上列举的一组数字引发与会人员关注。魏建国介绍,该组数字来自世界银行2012年发布的“在更透明的世界里营商”报告。这份报告指出,向有利于营商环境监管的透明度和便利度的转变是当前的全球趋势,在2010至2011年间,全球61%的经济体实行了使营商环境更透明、更便利的监管改革。研究表明,治理的透明度和便利度越高,企业准入率就越高,企业密度就越大。研究还表明,企业成本的制度性改革与贸易改革之间会有协同作用。制度上的不足会导致产品成本上升,从而会限制贸易给经济带来的积极影响。
魏建国认为,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度框架的内涵是要与国际上营商环境监管的透明度和便利度的全球趋势接轨。而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推动政府治理提高透明度和便利度的体制改革和制度性安排的具体法律、法规和监管程序。“广东提出建设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就是要下大决心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这个经济社会诸多问题的体制性根源,并且坚决走创广东发展的体制新优势的路子,这是再创广东辉煌的正确途径。”魏建国指出。
魏建国对广东的前景充满信心,他感慨地说,“现在全国各省都在想招数促进经济发展,只有广东提前想到了建设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我认为在5年之内,广东能够打造中国的、亚洲的甚至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不仅是台面上的,也是实力上的。一招领先,招招领先。广东未来将继续引领发展。”
2 专家献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毕吉耀:
推动粤港贸易自由化是广东捷径
在毕吉耀看来,建立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质是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长期研究对外经济的他就“国际化”展开了一番深刻的论述。毕吉耀指出,通过入世,逐渐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为对外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促进作用。但这十年与国际规则接轨更多的集中在对外经济环节,内部改革速度落后于对外开放速度。具体表现在贸易和投资的边界壁垒逐步得到消减的同时,国内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
毕吉耀进一步表示,在边界内环节,如WTO的非歧视原则落实得不够彻底。主要表现在民营企业的发展依然受限于身份限制,缺乏效率的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得政策和金融支持,也因此更容易占有市场,这种基于身份的经济主从地位安排压抑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毕吉耀认为,中国在经历高速增长期后,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之际,如何理顺内部结构性问题,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需要愈发迫切。“经济越是下行,资本对营商环境等越是看重。在外需持续低迷的时候,加快转变方式更加刻不容缓。经济步入转型期后,土地、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企业利润日益稀薄,对营商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
毕吉耀说,2011年李克强副总理访港期间,代表中央政府第一次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通过CEPA达到内地对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广东与香港地缘相近、人缘相通,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场所。通过加强粤港服务业合作,推动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广东可以学习借鉴香港先进经验,打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成为引领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3 专家献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隆国强:
“三打两建”有助改善营商环境
隆国强曾多次来广东调研,对广东的情况十分熟悉。他说,广东过去30多年的成功发展,主要在于抓住了外部机遇。目前,广东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低迷可能长期存在。从广东内部条件来看,过去靠低成本竞争,但现在土地成本上升、人口红利消失,广东要想继续走在改革开放前沿,就必须率先转型。“在这种背景下,广东率先提出要靠建设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转型发展,是具有战略眼光的。”隆国强表示,改善营商环境,是广东实现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新的营商环境,过去适合低成本竞争的那套制度对转型升级很不适应。现在转型升级更多依靠创新,鼓励企业形成自己的创新知识产权体系。如果没有保护和鼓励创新的一套制度,生产出的专利就可能被侵权,这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创新环境。这意味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营商环境,即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隆国强还透露,“我们去年的一份调查报告反映,现在广东的营商环境和企业期待相比落差相对比较大。”他解释说,这跟企业在转型升级中会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有关。特别是原来出口导向型企业,承受不利营商环境的能力降低,所以提出改善营商环境很有针对性。
隆国强指出,营商环境的改善是一个全面系统长期的工作,是一个没有终点的旅程,但这个过程的每个阶段还是要突出重点。对于企业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的问题,要优先着手解决。广东省委、省政府已经提出来的“三打两建”就很有针对性。
■精彩问答
政府要重新定位与市场关系
问:在国际上,我们需要依法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但中国处在转型期,需要不断改革创新,在法律的约束性和创新实践的要求中,怎么把握好度?
史晓丽: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创新要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不能违背,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时比较模糊。如果中央政府支持这样的改革,就允许有我们自己的解读,但要确定是在改革并依法办事。
我们到国外都非常不适应,包括美国,在美国我有个感觉就是办事太慢了,办登机手续要等半天,邮寄东西要等半天,但人家都是在依法办事。西方国家有一个低效的弊端,我们只能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
问:去年底省委、省政府,汪洋书记、朱小丹省长亲自倡导部署转变政府职能,从改革制度着手,大规模地取消、下放、转移政府职能,在这个背景下,政府应当如何监管?
隆国强: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管理社会和经济的做法是重视前端,重审批、轻服务、轻监管。转变政府职能是要重新定位政府和市场关系。我认为,政府要做几个基础工作:一是真正确实掌握企业各方面信息,否则所有的监管都将悬在空中。美国个人信用卡各种信息都是串在一起的。而在我国,有的信息在银行、有的在工商部门,各自分割分散在各个部门,所以搭建跨部门信息平台,掌握企业真实信息,是做好监管的基础;二是政府的理念要变,从重视前端审批到重视后续的监管;三是政府应该把一些监管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政府可以退到第二线。不是说政府要完全放弃,但第一线的监管可以靠社会中介起到作用。市场经济有许多行业自律组织,对企业来说也是外在的约束。
问:推动粤港贸易自由化是广东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最佳选择,不仅涉及到经济领域,还涉及到社会和文化领域,在文化方面如何发挥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作用?
毕吉耀:从广东和香港来讲,都属于岭南文化的文化圈,但香港融入了西方的法治经济。两地的文化产业也是服务业中重要的一项,双边合作的机会很多。特别是在内容方面,我们在文化内容方面有优势,但文化的实现形式、包装推广、商业运作等方面,香港做得更好。将香港的商业运作方式和我们的文化内容结合起来,既可以促进双方文化方面的交流,又可以共同打造国际影响力,粤港双边可以将其作为重点推广。
另外,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合作时,会涉及营商环境的各个方面,要在营商环境中找到突破口,促进营商环境的建构。
■现场传真
省长限制提问人数 厅座巧妙追问嘉宾
昨日的座谈会,除了省长与副省长出席外,近百名厅局负责人也列席了会议。在嘉宾演讲完后,省长们与厅局长纷纷举手提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有意思的是,由于时间有限,主持座谈会的朱小丹省长不得不限制提问人数,而副省长们与厅局长则巧妙避开,选择在下个回合继续追问此前发言的嘉宾。
在毕吉耀发言完后,省外经贸厅和省港澳办等负责人纷纷向其提问。当省金融办主任周高雄拿起话筒时,省长已宣布请下一位专家徐明棋发言。不过,徐明棋演讲结束后,周高雄赶紧发问,他不仅向徐明棋提了一个问题,还追问起上一位发言专家毕吉耀,使专家们一时间忙得不亦乐乎。
此外,在座谈会现场,专家还反过来向省长及厅局长发问。嘉宾史晓丽在演讲中对广东的一些政策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待她发言结束,省外经贸厅相关负责人迅速发声:“我回应一下刚才史教授的关于政府制定一些地方法规中有没有WTO的审查问题……”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黄应来 刘熠
实习生 耿佩 邓文妍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吴伟洪
统筹:黄应来
本文转载自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