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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师咨询代理 岳成所提供方便吃官司

发布时间:2005-06-16 浏览数:1,163

 

   
 

    中国法院网讯   安先生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时,被告知自己的案子能够胜诉,遂交纳了100元的咨询费和1.1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后安先生的案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安先生还了解到给他代理案件的“律师”张洪莉早已中止了律师注册。近日,愤怒的安先生将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和张洪莉告上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代理费。
    原告安先生诉称,2002年2月20日,安先生到岳成律师事务所咨询,张洪莉以律师身份进行了接待,并收取咨询费100元,由岳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发票。后张洪莉认为原告可以胜诉,原告即与岳成律师事务所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张洪莉收取了代理费共计1.1万元,由张洪莉打了白条。但原告委托的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原告败诉。

    后安先生从岳成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张洪莉是该所特邀律师,2001年年检时终止了注册。2004年1月10日,安先生将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张洪莉投诉到北京市律师协会,要求二被告退还收取的代理费共计1.11万元,赔偿法院一审、二审诉讼费1.2万余元,双倍赔偿损失2357元。该协会认为,依据律师职业要求,对外从事咨询工作的应当是律师,岳成律师事务所为张洪莉冒充律师对外承揽业务提供了便利条件,应对张洪莉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律协作出的处理结果是:1、给予岳成律师事务所相应的纪律处分;2、建议岳成律师事务所退还投诉人律师费1.11万元;3、投诉人其他投诉事由不成立。

    安先生称,因二被告至今未退还其代理费,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退还张洪莉所收取的案件代理费1.11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