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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3年8月)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数:820


业务资讯


商标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业务资讯汇编之二

(2023年8月)


五、(7月10日)关于开展AAA级知名商标品牌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商标品牌建设工程实施,培育中国知名商标品牌,中华商标协会联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中国消费者报社、新华社《中国名牌》杂志等十余家行业协会、高等学府、权威媒体,共同起草制定了《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规范》(T/CNTA002-222)团体标准,并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

《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规范》在国务院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背景下适时发布,以评促建,旨在引导我国企业建立和完善商标品牌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大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助力中国品牌全球推广。

(二)评价依据

《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以注册商标为载体的品牌作为评价对象,共设计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42个三级指标,从法律、管理、市场、财务以及社会责任五个维度对商标品牌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进行评价,其中包括区域品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行业地位等代表性权重指标,充分利用评价数据的可获取性、可比较性、可连续性,以商标品牌的竞争力与影响力为评价重点,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横向对比与纵向对比互为补充的方法,综合评价商标品牌的知名度。

(三)评价工作的开展

2023年上半年,中华商标协会开展了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试点工作,Haier、中国电信、牛栏山、白云山、快手、扬子江、青岛啤酒、恒源祥、阿道夫等通过首批AAA级知名商标品牌评价审核,在6月15日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公布并举行了授牌仪式。

为了进一步开展知名商标品牌评价工作,中华商标协会知名商标品牌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品工委”)特发布通知,即日起接受知名商标品牌评价社会申请,经中华商标协会授权认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书审初选后,由评价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现场评价工作,评价后符合标准要求的商标品牌报品工委和专家评审会审核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发证授牌。

已获证的知名商标品牌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每年接受监督评价,三年到期前接受再评价,再评价审核通过后颁发新证书。监督评价或再评价不符合《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及评价细则相关要求的,经品工委专家评审会审核,撤销其获证资质。



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六、申请注册“淄博烧烤”商标被罚款并予以公示

3月17日,威海九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4件“淄博烧烤”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后又撤回上述申请。

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淄博烧烤”由行政区划名称“淄博”+行业术语“烧烤”构成,自2022年至今,“淄博烧烤”借助互联网优势迅速成为流量代名词及餐饮行业的现象级热点。威海九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淄博烧烤”商标的行为,违反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违法申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违法行为。

遂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及《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于7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00元,并于7月12日将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1日。

小编点评: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严重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坚持予以严厉打击。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释放从严治理信号,会同各有关部门从法律制度、商标代理、审查把关、保护运用等方面综合施策,实现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治理的协同联动;持续完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关口前移严打囤积行为,末端限制违法转让牟利,构建了全流程治理工作体系,将绝大部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遏制在源头,使其无法得到注册授权,最大程度避免了波及生产、经营活动和消费市场等社会公共领域,有力保障了创新主体、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权益。

我国餐饮行业市场巨大,经营主体数量众多,商标注册和使用的需求旺盛。为引导相关经营主体规范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申请与使用指引(试行)》,引导商标申请“注册有德”。餐饮业经营主体应根据商标法及该指引等有关规定自觉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使用容易导致误认的标志,并应选取具有较强显著特征的标志申请注册商标,在使用含地名的标志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遵循必要性和真实性的原则。如果一味投机取巧申请注册“博人眼球”的商标,非但不能一本万利,反而会受到惩处。经营主体无论是申请注册商标还是开展经营推广活动,务必严守红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方能行稳致远。(王国浩 慕呓)



(编辑:晏如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崔静思)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七、(7月11日)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可被判刑

【案号】

(2023)浙0381刑初835号

【案情简介及裁判要旨】

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系第4581865号、第855786号注册商标所有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鞋;帽;袜;手套(服装);围巾等。

瑞安市千艺鸟鞋厂系2018年1月3日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鞋制造、销售,被告人林晓黄为该鞋厂的经营者。2022年10月,被告人林晓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其经营的瑞安市千艺鸟鞋厂内生产假冒第4581865号、第855786号注册商标的鞋子。2022年10月31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该鞋厂内查获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鞋子共2168双。经价格认定,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鞋子共计价值人民币34688元。2023年3月16日,被告人林晓黄主动投案。同年6月16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上述事实,被告人林晓黄均无异议,且有价格认定书、现场笔录、扣押清单、鉴定意见等证据佐证。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晓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认罪认罚,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并没收涉案鞋子。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八、(7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打击商标恶意注册24.9万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等授权环节不予授权19.2万件,占比77.1%;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等确权环节不予确权5.6万件,占比22.5%。同时,上述案件中,申请人慑于法律和政策威严主动终止违法违规行为,撤回申请、注销商标等共20.4万件,占比81.9%。

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表示,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严重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坚持予以严厉打击。

(一)前中末端全程遏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三年发布政策文件,释放从严治理信号,会同各有关部门从法律制度、商标代理、审查把关、保护运用等方面综合施策,实现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治理的协同联动。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完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关口前移严打囤积行为,末端限制违法转让牟利,构建了全流程治理工作体系,将绝大部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遏制在源头,使其无法得到注册授权,最大程度避免了波及生产、经营活动和消费市场等社会公共领域,有力保障了创新主体、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权益,提振了市场信心。

“全流程治理和专项整治是我国当前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的两大‘利器’。全流程治理是根本,专项整治是补充。强化全流程治理是源头治理,专项整治是末端治理,二者相辅相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表示,商标主管部门从严治理的目的是推动商标注册秩序规范化建设。通过全流程治理,规范商标注册和使用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支撑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能力。“希望在商标法修改时,进一步强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使用义务,使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者无利可图,从根本上去除‘顽疾’,也为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减负,优化营商环境。”孙国瑞建议。

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徐升权同样认为,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引导商标代理和审查加强对“使用”的关注,强化对商标有效使用的保护,为商标使用树立了鲜明的价值导向,有效遏制了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增强了商标管理与保护制度的有效性,为知识产权强国和品牌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专项行动同步推进

今年6月以来,我国针对申请具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商标,恶意申请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网络热词、名人姓名商标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积极维护公共利益,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社会热点和舆情关注,及时更新商标注册敏感词库,对316件重大不良影响商标予以处置;对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和成都大运会等重大赛事活动开展预警布局。

为精准打击商标抢注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抢注的商标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稳定合法经营者的合理预期。

在打击商标恶意囤积行为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业务环节共打击恶意囤积商标2220件,不予核准恶意囤积商标转让173件。

针对限制滥用商标法律程序的情形,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打击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439件,对212件恶意制造同日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处置;针对恶意撤三、恶意异议、恶意复审、恶意无效等开展规制措施研究。

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加大商标代理监管力度,累计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转送商标代理违法违规商标申请36件,加快建立完善商标代理信用档案、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

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的规制,离不开多方合力。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重强化部门和地方协同,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加强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向地方转办案件线索29条,涉及商标3836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的上述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商标秩序治理的快速化,商标审查能够及时关注和回应社会发展热点和重大事件,优化了商标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助力;实现了商标秩序治理的精准化,商标审查能够精准落实审查审理标准,精准驳回不当抢注和打击恶意囤积,使得商标秩序得以有效维护;实现了商标秩序治理的科学化,分情形采取有效措施,把握个案的特殊性,将商标秩序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针对性化解。”徐升权说。

“今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系统治理商标恶意注册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重点打击重大不良影响和明显带有欺骗性的商标、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精准打击商标恶意囤积行为等,在全领域深化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我们看到,此次发布的一系列专项行动与上述全领域治理内容遥相呼应,体现了对治理举措的积极落实。”孙国瑞说。

胡文辉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释放从严治理的强烈信号,推动商标注册秩序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支撑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能力。(王晶)



(编辑:邵京京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崔静思)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