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律师业的新课题
发布时间:2003-08-07 浏览数:1,240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主持起草的“律师岗前教育指导纲要”日前向业界征询讨论意见。在这份“纲要”中明确了将提高全国新执业律师整体素质,规范律师岗前培训工作,保证律师岗前培训的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如“纲要”能顺利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行业施行 一年前,清华大学和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两校的法学院联手创办了“律师巨匠培训项目”。迥异于我国目前的法学院教学,该项目以律师上岗执业培训为核心,聘请京沪大腕律师讲课,专门传授律师办案的操作手法和技巧。作为国内首家专门的律师执业培训项目,“律师巨匠”创立伊始便惹来各方关注和评论,本报也曾以“知名律师叫板传统法学教育”为题作过报道。如今,第一批学员即将毕业,“律师巨匠”面临检验,人们在关注项目培训效果的同时,也正思考着这样一些问题:从法学院毕业当律师需不需岗前培训?在一个律师的成长过程中职业化教育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律师职业教育之路究竟该怎么走?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和“律师巨匠”的老师、学生进行了一次交流。 也许,这些问题已经不光是“律师巨匠”的创始者需要研究的问题了,前不久,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主持起草的“律师岗前教育指导纲要”开始向业界征询讨论意见。在这份纲要中明确了将提高全国新执业律师整体素质,规范律师岗前培训工作,保证律师岗前培训的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将律师岗前培训的目标确定为:使受培训的学员达到熟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掌握律师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和部分常见非诉讼业务程序和操作技能;准确掌握常用合同和常用法律文书基本形式和制作方式;能够胜任一般律师业务工作。在这份纲要中对律师岗前培训的形式及培训内容提出了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开展律师岗前培训工作。如果这一纲要能够在业界顺利通过的话,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行业施行。这表明律师职业化教育的问题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 “律师巨匠”项目是律师职业化教育的先期探索,其第一批学员甚至被喻为律师职业教育的“黄埔”一期。30个左右的一期学员,平均年龄不到28岁,他们中绝大多数有在律师事务所短期工作的经历,处于刚刚踏入律师业、对律师工作有初步认知的阶段。经过上海、北京两地的培训,虽然不少人目前去向未定,但他们的就业信心十足。有3名学员在培训期间,因表现出色早早被律师事务所挖走,这更让学员们为踏上律师之路充满了乐观的期望。 这些学员来到“律师巨匠”并非偶然。从法学院毕业,踏上律师岗位的他们都遇到同样的问题:学校所学与实践脱节,用不上或者不会用。如何尽快进入角色,掌握律师实务操作的技能?茫然四顾,他们却发现几乎没有为他们提供的专门、规范、高效的职业培训途径。另一方面,如授课老师之一刘红宇律师所言,律师事务所在招聘人员中觉得遗憾的是,从法学院招来的毕业生不会干实务,进入状态慢。律师事务所同样在迫切寻找一个途径如何能让法学院的毕业生尽快进入角色。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了律师职业教育问题的产生?业内人士早有评价:目前法学教育的特性恐怕是关键所在。我国法学教育并不以专门培养律师为目标,多重视讲解法学理论和法条规定,很少教授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技能,而律师实务恰是操作性极强的工作,这就导致毕业生来到律师事务所后严重不适应,产生律师职业教育的强烈需要。 既然存在律师职业教育的需要,那么由谁来承担解决这一需要的使命?法学院尚未能够挑起这副担子,律师事务所又如何?学员于汨认为,现今律师业竞争激烈,许多律师事务所更看重中短期效益,而忽视对青年律师的培养。而刘红宇律师则认为,律师事务所没有能力进行规范、专业的律师职业培训。看来,要求一两家律师事务所独立来承担青年律师的职业培训,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一方面仅靠律师事务所自身恐怕没有足够的师资力量和条件,另一方面若律师所各自进行培训,成本高,而且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律师在面对国际化竞争的形势下,通过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方式,开展律师职业培训,提高中国律师的整体执业水平,是当前中国律师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记者了解到,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和各地律协相关机构,也正在积极探索律师职业教育的新路子。业内正期待着一个适合中国律师业发展的律师职业化教育模式,在全国律协和各地方律协的积极推动倡导下和各法学院校的努力尝试下尽早诞生。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