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25〕110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律师、公职律师:
为迎接2025年由广东、香港、澳门三地联合承办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展现律师群体的蓬勃活力与昂扬风貌,丰富我市律师文体生活,本会拟举办广州市律师行业第十一届运动会,同时将邀请广州地区法学法律界等单位共同参与,现将有关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运动会开幕式拟于2025年11月上旬举行。
(二)具体项目赛事安排另行通知。
二、比赛项目
本届运动会竞赛类项目拟设立10个大项,包括: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篮球、足球、网球、桌球、中国象棋、围棋、高尔夫球(自费)。各个比赛项目报名队伍、报名人数未达到设项要求的,取消该比赛项目,报名运动员可以改报其他项目。
三、报名资格
(一)预报名截止日前已领取执业证并正常执业的律师和已领取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独立组成代表队参赛(不限律所人数)。
(三)不超过4家(番禺、南沙、从化、花都、增城、黄埔区不超过10家)律师事务所可以联合组队参加运动会全部比赛项目,联合组队的律所总人数(律师与实习人员总人数,下同)不超过100人,且其中最大所的人数不超过50人,联队参加比赛获得的名次分数,平均分配组成联队的各律所并计入律所团体总分。
分所可以与律所人数未超过100人的总所组队参赛,以总所名义参加各项比赛,总分所不符合此项组队要求的,以其他方式参加。
各支队伍必须以律师事务所名称命名队名,以区分队伍,联合组队的队名不超过8个字。
(四)联合党支部覆盖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以联合党支部名义参加各项比赛;各区律工委可以组织本辖区内的多个联合党支部组队参赛,联合组队的律所总人数不超过100人,以“XX区联合党支部一队”、“XX区联合党支部二队”依次命名。律师事务所内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非律师从业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已在该律所缴纳社保满2个月,连同报名材料一并上传提交)。
(五)为避免比赛时间冲突,除篮球、足球项目以外,其他比赛项目每人限报三个小项目。
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只能同时参加一个比赛大项(规则另行规定的除外),即不得在本所已有参赛队伍的情形下,跨所参赛。
(六)转所(换证)过程中律师的参赛资格和正在办理实习证的律师参赛资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律师在转所过程中,如果司法行政部门已经审批完毕,可以代表接收的律所出赛,否则代表原转出律所参赛。在办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如市律协已经审核通过,可以代表所在律所参赛。
各律师事务所(含实习人员)人数以报名截止日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平台登记人数为准。
四、具体项目报名要求
(一)篮球
比赛拟按照国际篮联五人制篮球赛规则进行。每个律所和律所联队,可分别组成一支男子球队和一支女子球队。每支球队(男子、女子)的报名人数应在8—15人(含本数),低于8人或超过15人的报名无效。
(二)足球
比赛拟按照国际足联七人制足球比赛规则进行。每个律所和律所联队,可组成一支男子球队。每支队伍人数的报名人数应在10—18人(含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6人,含本数),低于10人或超过18人的报名无效。
(三)羽毛球
拟设置个人单项赛和团体赛
1.个人单项赛
拟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2个项目,分6个组别:
男子单打甲组(1975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
男子单打乙组(1975年11月1日至1985年10月31日出生);
男子单打丙组(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单打甲组(1980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女子单打乙组(1980年11月1日至1990年10月31日出生);
女子单打丙组(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高年龄组选手可选择参加低年龄组比赛,低年龄组选手不得参加高年龄组比赛。一位选手仅可参加一个组别赛事。
实际比赛分组根据报名情况调整、确定。
2.团体赛
(1)团体赛项目设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共5个单项。
(2)每支参赛队伍报名人数为4—12人,少于4人或多于12人,报名无效。
(3)每个队伍每场比赛由四男四女共计8人次出场比赛,每位运动员最多出场一次,不得兼项。
(四)乒乓球
拟设置个人赛和团体赛
1.个人赛
拟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2个项目、4个组别:
男子单打甲组(1985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
男子单打乙组(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女子单打甲组(1990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女子单打乙组(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高年龄组选手可选择参加低年龄组比赛,低年龄组选手不得参加高年龄组比赛。一位选手仅可参加一个组别赛事。
实际比赛分组根据报名情况调整、确定。
2.团体赛
(1)团体赛比赛项目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共计5个单项对抗赛形式。
(2)每支参赛队伍报名人数为4—10人,少于4人或多于10人,报名无效。每个队伍每场比赛由四男四女共计8人次出场比赛,每位运动员最多出场一次,不得兼项。
(五)网球
网球项目拟设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共计5个项目,参赛选手报名单打可同时再报名兼一项双打。兼项的选手必须是同一个队(联队)的选手组合。视报名人数决定是否设置项目。
(六)桌球
拟设置男子组、女子组个人单项比赛(视报名情况确定分组)。
(七)中国象棋及围棋
中国象棋及围棋项目均设置男子组和女子组(视报名情况确定分组)。
(八)游泳
1.个人竞赛项目拟设置6个项目、分30个组别:
(1)男、女子50米自由泳(男子甲组、男子乙组、男子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2)男、女子100米自由泳(男子甲组、男子乙组、男子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3)男、女子50米蛙泳(男子甲组、男子乙组、男子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4)男、女子100米蛙泳(男子甲组、男子乙组、男子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5)男、女子50米仰泳(男子甲组、男子乙组、男子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6)男、女子50米蝶泳(男子甲组、男子乙组、男子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2.接力赛拟设置2个小项(每队至少有1名女队员):
(1)4×50米自由泳接力(四人一组,其中至少一名女子);
(2)4×50米混合泳接力(四人一组,其中至少一名女子)每个接力表演项目,采取参赛人员自由组合。
3.若游泳项目报名少于6人的,取消该项目,报名运动员可以改报其他项目,每人最多报名两个项目。
4.游泳项目按年龄段分组:
男子甲组(1979年12月31日前出生);
男子乙组(1980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丙组(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女子甲组(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
女子乙组(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5.参赛者应身体健康,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有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有以下疾病不宜报名参加比赛:
(1)各种类型的心脏病及心源性疾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4)有其他不适合本项运动情况
(九)高尔夫球(自费参赛项目)
拟设置团体赛、个人赛(视报名情况确定分组)。
报名参加高尔夫球团体赛的球队或者联队,须拥有4名及以上的参赛选手(不限男女)。
五、预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为2025年10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请各队伍收集参赛名单,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声明书及安全责任书,将电子版(Excel表和盖章扫描件)上传至广州律协官网会员中心在线申报系统。
请各律所积极发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报名参赛,并在报名表中备注其大湾区律师身份,每个比赛项目,每人可增加0.5团队积分。
六、比赛赛程及各项目具体规则
广州市律师行业第十一届运动会,适逢全运会在大湾区举行,本次运动会将邀请法学法律界等单位参与,但不参与团体总分排名。
各项比赛具体赛程及规则以赛前印发公布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各参赛队运动员伤病自理,并配备随队医生。各参赛队必须为上场球员购买相应的保险及必要的保护器材。
(二)如参赛球队获行业以外的公司或企业赞助参与此次比赛,须在报名时一并向本次比赛组委会报备,并提供所获赞助金额的20%支持费用,用于补充支付本次比赛费用。原则上同一赞助单位仅能赞助一支参赛球队;同一行业的赞助单位不超过三家。
未经报备的球队,不得在比赛服装、用具、旗帜等任何方面展示行业外的公司或企业名称、LOGO、字样等信息,如有违反的将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三)本次比赛由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并负责修订和解释。其它未尽事宜请留意网站通知,如有疑问请与市律协会员部联系。
联系人:陈思华、刘治邦、郑博润(企业微信同名)
联系电话:83550600、83700973
电子邮箱:2450581852@qq.com
附件:1.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运动会报名表
2.自愿参赛声明书&安全责任书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