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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明年取消贷款四级分类 推行五级分类制

发布时间:2003-07-15 浏览数:1,243

  从2004年开始,取消现在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而今年下半年银监会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管的重点是,检查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执行情况、非信贷资产情况和表外资产情况,促进其建立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   据悉,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都是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两种统计口径并存。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 账,后三类,即“一逾两呆”合称为不良贷款,1998年以前商业银行多按照这一口径统计不良资产。   1998年5月,商业银行开始试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并于2002年1月起,按照国际惯例全面执行五级分类制度,将贷款风险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   银监会指出,由于多种原因,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资产质量等方面仍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历史包袱仍然很重,化解风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新闻来源: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