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妨快快乐乐做律师
发布时间:2004-08-12 浏览数:728
墨帅
前国家足球队主教练米卢先生曾提出过“快乐足球”的理念。虽然国足在世界杯赛上铩羽而归后,包括球员在内的很多人都对这一理念表示质疑,但笔者对这些反应却不以为然。事实上,无论足球还是其他行业,一旦失去了“快乐”的因子,恐怕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原动力。
所以,当某些律师同仁频频抱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不公平待遇,甚至慨叹“律师真的没什么钱”时,我不禁哑然失笑。倘若是一个“圈儿”外人来品味这句话,从善意的角度人家可能会说,“律师没钱,谁信哪?”从略带“恶意”的角度可能会讲,“你有钱没钱关我何事?”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律师和其他公民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你有的痛苦别人也有,你追寻的幸福和快乐别人也在努力获取。关键还是看你自己如何调整好心态以及能否坚守自己的职业理想和追求。
做一个乐观向上的律师,这个目标本不遥远。但目前律师圈儿内确实常常飘荡着一些浮躁甚至颓废的气息。归纳起来,无非是收入不平衡、执业环境不理想等等。也许这些都是事实,但这就是生活,是需要我们以快乐的心境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在经验主义看来,一个人关于快乐的感觉必定取决于他有什么样的欲望和这些欲望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满足。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谬尔森更是提出了著名的快乐方程式:快乐=物质消费÷欲望。简言之,物质消费大,快乐;反之,欲望小,也快乐。惟物质消费小而欲望又大,才最不快乐。那么,当你觉得不快乐的时候,最好回首一下自己走过的路,检查一下自己所怀有的目标和追求是否切合实际,这样才能真正以理智的态度走向成熟乃至成功。
律师应当拥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时刻保持自己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问题的能力。卢梭有一句名言:“生而快乐的人却处处被套上枷锁”。那么,当我们面对某些“枷锁"时仍然能够笑看云卷云舒,这实际上是一种乐观而彻悟的人生态度。我希望,当有人问起:律师啊,你过得快乐吗?我们能够挺直胸膛,意气风发地告诉他们,我们是一支乐观向上的队伍。当然,如果这个问题注定问得多余时,那倒更是一件好事。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