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律协介绍 > 工作通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2年6月份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2-08-14 浏览数:6,574

一、理事会
组织召开八届一次理事会,就《广州市律师协会章程》(文字修改稿)等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

二、监事会
组织召开一届二次监事会,就监事会2012年度重点监督工作等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

三、常务理事会
1.组织召开八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就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等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
2.组织召开八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就《广州市律师协会章程》(文字修改稿)等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

四、会长办公会议
1.组织召开八届二次会长办公会议,讨论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建议方案。
2、组织召开八届三次会长办公会议,就《广州市律师协会章程》(文字修改稿)、推荐保险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讨论秘书处机构设置等议题进行讨论。

五、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
1.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税务情况调研活动。
2.与市税政二处、稽查二局就有关税务问题进行联合调研的情况进行洽谈。
3.组织开展市警察协会法律服务队报名征集工作。

六、纪律委员会
受理投诉案件11件。

七、业务发展委员会
1.组织召开主任工作会议,就专业委员会换届组建相关工作进行研讨。
2.组织举办第十八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活动。

八、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
开展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共批准103人实习。

九、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
1.组织完成第38期《广州律师》杂志选稿、统稿、编辑、设计、排版、印刷及邮寄工作。
2.宣传报道我会肖胜方副会长当选第十二届广州杰出青年的先进事迹。

十、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
组织律师参加全省律协发展战略会议。

十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组织开展2次 “广州青年律师演讲沙龙”活动。

十二、党团工作
1.组织召开四届十一次党委会,就推荐广州市司法局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议题进行审议。
2.上报2012年上半年党务系统数据。
3.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建设”民主生活会。

十三、秘书处
1.配合、协助本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及党委、团委实施、开展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2.协助监事会赴深圳调研。
3.接待湛江市司法局。
4.组织开展申报社团组织评估工作。
5.协助市司法局开展我市律师与香港律师代表团座谈活动。
6.协助市司法局开展专题纪录片工作。
7.组织开展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招募工作。
8.组织开展第二批律师年度考核工作。
9.组织开展“百名专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10.组织开展《行 思——广州律师论文精选》、《知  行——广州律师案例精选》发放工作。
11.组织开展《广州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文字修改工作。
12.组织开展“百名专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值班律师征集工作。
13.秘书处文件处理、收取会费、党组织关系调转以及会员补充医疗保险等各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