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首都金融安全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综述
发布时间:2003-03-06 浏览数:1,499
(记者 蒋安杰) 金融安全分为宏观金融安全、中观金融安全和微观金融安全 金融活动应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金融工作要树立五个观念并做好十项工作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面临的金融风险日益复杂,维护金融安全不仅成为主权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成为国家间需要通过加强合作、共同治理的课题。 为此,北京市法学会金融法学会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及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等前不久共同举办了“首都金融安全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与会者围绕金融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首都金融安全区的建立以及金融安全的界定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讨。 金融安全的基本内涵 安全是一切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不同法律追求不同意义的安全。金融安全是金融法安全价值的集中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徐孟洲教授指出对金融安全的理解,首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第一,金融体制是健全的,金融体系是完备的;第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是完备的;第三,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威胁,不良资产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第四,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指标如何;第五,投资、融资渠道是否多。 徐孟洲认为就主权国家内部来说,金融安全应包括3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宏观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的整体安全;二是中观金融安全,即某一特定区域内的局部金融安全;三是微观金融安全,即单个金融机构的金融安全以及投资者、存款、投保人等金融客户权益的安全。 由于金融业具有危机发生的连锁效应,一旦有金融机构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因竞争失败而倒闭,在现代社会化分工高度细密和发达的情况下,必然引起不良的连锁反应,导致整个金融业的恐慌,并进而危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三个层次的金融安全尤以微观金融安全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当前金融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已经提出了金融安全问题。当前,在国际商事活动中,金融诈骗现象非常严重。据国外资料介绍,一个人骗出了美国某大集团的4亿美元,中国也发生了信用证诈骗案件。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信用证的特点从事诈骗行为。 金融诈骗防范的要点主要有:一、要提高认识;二、要熟悉国际结算的规范;三、要严格管理制度。另外,在市场金融安全方面,必须要有银行的介入。 在市场经济的需求与发展相碰撞时,容易发生较大规模的金融风险与金融案件,在八九十年代,均有爆发性的特点。另外,在经济纠纷中,往往会有经济犯罪的情况。为了有效地避免金融风险与金融犯罪,学者认为应当采取以下的对策:第一,把金融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第二,清理现有立法;第三,将重要的银行内部制度、规章等,提升为法规。 银行防范风险的建议主要是:1、建立信用系统;2、建立企业信誉监控系统,对企业的信誉等情况进行信息共享,起到预警作用;3、鉴于违规开户的情况很严重,应当实行全国联网。 建立首都金融安全区的重要性 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安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金融风险有全局、局部之分。首都金融安全出问题,肯定会影响到全国,甚至波及到其他国家。因此,强调金融安全,建立首都金融安全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目前来看,化解金融风险的具体措施,主要是监管与立法两个方面,应当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加强监管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朱大旗教授就首都金融安全区的建立提出了一些建议。他说: 首都金融安全区的建立,第一,应当营造经济运行机制;第二,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第三,建立处理金融风险的高效的机制;第四,形成处理危机、化解风险的快速反应机制。 发展首都金融工作的对策建议 北京法学会财税法学会会长、北大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教授在总结时说,金融安全思想是党的十五大报告讲到要有效防止和化解金融风险时提出的,金融安全的概念是在1998年中南海“金融安全”讲座中提出的,经济发展有序是金融安全的前提,防止金融决策的失误是关键。通过多层次、多角度严格管理,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发展的监管,完善金融司法体制。立法要与时俱进,加快地方规章、银行规章等的制定。他强调重视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金融隐患产生原因的分析。 为建立首都金融安全区,刘隆亨教授提出了6项措施:第一开辟市场资金渠道;第二,加强金融风险管理;第三,反应速度要快;第四,建立信用体制;第五,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等方面的联系;第六,建立企业发展信息系统,建立风险处理机制,以及修改公司法等。 刘隆亨教授特别指出,当前北京市政府金融工作要树立五个观念和做好十项工作。 树立的五大观念为: 1.地区经济大发展,金融要兴旺的观念,懂得“钱随物流,物跟钱跑”的道理; 2.金融的监管和安全主要靠生产发展、商品交换,关键是减少和化解不良金融资产; 3.金融既复杂又多变,具有高风险,必须始终抓好“三大件”(金融组织、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建设; 4.金融货币政策与法律制定权限在中央,体制上是垂直领导,但是金融业离不开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也离不开金融业对地方发展的支持; 5.地方金融、区域金融机构,在牢固树立立足为地方经济、区域经济发展服务观念的同时,逐步树立向科技金融、网络金融、电子金融、国际金融的方向接轨转变的观念。 政府应做的十项工作 1.通过各种形式吸收金融业参加地方的经济改革、行业分流、企业改制和地方规划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2.地方政府按照WTO规则,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引进外资金融业和争取国际性和区域性的政府贷款项目,互相促进。 3.规划政府采购市场,举办公共工程,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项目招标。 4.促进金融业的自身改革,创办地方中小银行、民营银行,办好地方商业银行,完善各类金融市场。 5.改善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运用税率、利率,促进科技、财税、金融、外贸一条龙的综合协调。 6.帮助银行、金融部门解决职工子弟入学、就业、住宿、服务设施等实际困难,改善金融环境。 7.提供金融服务信息,举办地方性的金融新闻发布会。 8.举办黄金市场、开办金银首饰的商业市场、管好房地产市场,完善助学贷款制度。 9.在全社会建立诚信思想体系和制度体系,防止各种逃避银行债务的行为,克服“金融老大”思想和“官办金融”观念。 10.宣传金融货币政策,举办金融讲座,建立地方的、国际的金融研究机构,大力培养不同层次的金融和金融法专门人才,并列入计划作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