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专业委员会 > 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市律协保险委成功举办《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业务培训活动

2018825日,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保险委”)主办,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玉兰财富管理中心协办的《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的业务培训活动在广州成功举办。

本次培训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级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博士—高燕竹主讲。市律协黄建水副会长、省律协保险委刘玉招主任、市律协保险委全朝晖主任、副主任余文海、方金贵、文桃丽及市律协保险委全体委员均予出席,参加培训的还有来省保险行业协会的有关领导及部分财险公司的专业人员,到会的全部专业人士达200多人。

本次培训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半场,上午首先由市律协黄建水副会长现场致辞。黄副会长简介了《保险法》历次司法解释的简要情况。鉴于本次培训是保险法司法解释(四)颁布后其执笔人首次就该司解的理解与适用提供的专业培训,属于“全国首秀”,为此黄副会长感谢高法官作为上述司法解释的执笔人远道而来为我市律师传经送宝,同时也鼓励参会的我市律师要认真学习把握难得机会。随后由市律协保险委主任全朝晖主持会议。

上午,高法官就《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制定背景和原则进行阐述,结合全国保险案件的实际情况,点明了保险诉讼案件的难点和痛点,让在座的律师感受颇深的同时受益良多。下午,高法官结合《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的条文,逐条对背后制定的原因及含义进行分析,结合保险法案件的现状,深入浅出的为在座的律师讲解,使对该部司法解释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讲课结束后,在场的律师及嘉宾纷纷踊跃提问,高法官均给予了一对一解答,现场积极火爆。

    最后由市律协保险委主任全朝晖作为代表就高法官细致的讲授及认真的答复致以真挚的感谢,本次培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