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播报 > 时事新闻

最高法: 明年5月1日前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发布时间:2004-09-02 浏览数:739

  最高人民法院31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明年5月1日前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将于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细则,对陪审案件的范围、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更具操作性的意见,保证这部法律的准确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31日在此间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研究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经费保障等工作。对于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要在明年5月1日前完成。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以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范化。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