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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召开“东部律所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所课题”调研座谈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型和保障性工作。

      《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关于“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内容特别强调,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制度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等形式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受国家法援基金会委托,2019年7月15日,广州1+1法援律师郑穗军就“东部律所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所课题”对广州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召集和安排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广东天胜律师事务、广东国道律师事务、广东启源律师事务、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国信信扬律师事务、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的8位管理合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调研座谈会期间,与会律师代表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不发达地区分所的开设计划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同时对政策扶持、本地律师培养等发展意见进行了充分交流。参加座谈会的律师一致认为,响应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司法部的号召是律所的应有之举,到欠发达地区进行法律公共服务建设不纯粹是律所经济利益的考量,也是律师职业价值的体现,是律所发挥自身的社会功能,实现其社会责任的必由渠道。东部律所应主动带头,在欠发达地区进行调研,与全所发展规划相协调的同时,积极响应号召,送法下乡,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和推动当地法治建设。另一方面由于落后地区条件相对艰苦,市场有限,也希望主管部门从政策扶持、税收优惠、政府采购、人员便利、政治激励等多方面制定倾斜、优惠政策,以鼓励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积极投身到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事业中。

        本次调研座谈会各律师代表就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所积极建言献策。座谈会的成功举行响应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号召,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