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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六届律师代表大会提案委员会关于第三次会议提案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9-04-28 浏览数:6,548

穗律协[2009]35号

    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回复工作,广州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已经结束,现就本次会议的提案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本次会议共收到提案9份,参与提案的代表为125人次。具体包括财务类4份,公益基金类 1份,行业管理类4份。会后,每份提案均交由各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转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审议研究、解答,并经各主管会长、领导审阅后一一书面函复反馈给每一位提出及附议提案的代表。
    从提案的内容来看,本次会议的提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提案涉及的领域比较集中,提案内容实际具体。如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郝振宇律师等提出的《关于同时购买体检和补充医疗保险的提案》(1号提案)、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周燕军律师等提出的《关于增加律师体检项目的提案》(2号提案)、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邢益强律师等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律师体检项目和体检费用的提案》(3号提案)等,对律师医疗保障及相关的体检工作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提出了许多有操作性的改进意见。又如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张健良律师等提出的《关于给新入行的律师第一年免收注册费的提案》(6号提案),广东诺言律师事务所周兵律师等提出的《关于建议成立“广州市律师协会发展基金”的提案》(7号提案),广东南方剑律师事务所李剑律师等提出的《关于修订《会员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等几项基金管理办法的提案》(8号提案)等,对我会的行业发展管理提出了多个角度的建议。本次会议提案的整体质量显著提高,格式规范,选题讲究,分析透彻,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突出了既关注律师个体又关注行业整体、既关注行业自身又关注社会民生的特点,反映了律师代表们对行业发展的关注和努力。
    二是本次会议的提案提出了一些合理有益的建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部分建议已被纳入协会的工作计划。如1号、2号和3号提案,我会财务监督委员会报经会长会议决定,已经对2008年律师体检工作进行了体检费用从原来的280元/人增加到320元/人、增加7项体检项目、改善体检方式等3项改革。再如7号提案,已报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增设律师协会发展基金。
    三是本次会议的提案表现出了我市律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如广东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谢玲丽律师等提出的《关于为四川地震灾区援建希望学校的提案》,内容真切,表达了广州律师对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人民的深切关怀,也表现了我市律师的大爱之心。
    本次会议的大部分提案,所涉内容广泛深入,所提建议合理可行。代表们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律师行业的建设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履行了代表的权利和职责,为推动我市律师行业的自律性管理作出了努力。
    本届提案委员会的工作即将届满,提案委员会各委员在任期内兢兢业业地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因提案工作集中于代表大会召开前后,具有较强的时间性,故提案委一般是以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三年来共召开各类会议8次。提案委于每次代表大会后及时收集提案,指派给相关委员会进行回复并逐件跟踪落实,在下次代表大会前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提案回复工作,公布提案回复跟进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提案规范、提高提案质量、落实代表提案贡献了力量。



广州市律师协会提案委员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