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会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 浏览数:13,714
穗律协通〔2017〕144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为更准确、完善会员资料,进一步做好新会员的登记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本通知要求,配合做好新会员的登记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会员范围:即日起领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团体会员,以及首次申领律师执业证、跨市转所的个人会员。
二、 开始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三、 新会员登记要求:
(一)团体会员:使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名:律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六位),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会员中心,补全相关信息完成电子登记后,打印纸质版登记表(一式一份由会员部留存)及会费缴纳确认单(一式三份,协会财务部、会员部及本人各一份留存),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交至会员部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个人会员
请使用律师个人账号(登录名为律师执业证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进入会员中心—进行信息补全后完成电子登记—打印登记表(一式一份由会员部留存)及缴费确认单(一式三份,协会财务部、会员部及本人各一份留存),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交至会员部完成相关登记手续,领取个人会员凭证。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淑娴 、苏祺
联系电话:83546026、83550600
技术支持:400-920-0247
附件: 1.《广州市律师协会团体会员登记操作指引手册》
2.《广州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登记操作指引手册》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