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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 关于举办“商事调解员培训”的通知
2025-08-18    浏览数:2,722

商调20252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加强商事调解员人才培养,提高商事调解员的综合业务素养,增强商事调解员的解纷能力,打造高素质的商事调解员队伍,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将于2025年8月22日至23日联合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共同举办“商事调解员培训”。本次培训由广州市律兴律师业务发展研究院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

主办单位: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合办单位: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同济大学法学院、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

协办单位:广州市律兴律师业务发展研究院

支持单位: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联调办)、珠海市律师协会、澳门律师公会调解及调停中心、澳门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国际法与涉外法治创新中心、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二、培训时间

2025年8月22日至23日(两天

培训地点

(一)线下参训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9F横琴国际仲裁中心会议厅

(二)线上培训:腾讯会议

(三)现场视频参训地址:广州律师大厦11楼会议室

、培训内容及师资安排

本次培训课程内容紧密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实际案例,注重对商事调解员实操技能的培养,采取多元化教学模式,邀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精通商事调解实务专家以及相关行业精英授课,教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解制度及其发展、商事调解组织调解规则及程序、商事调解理论、商事调解思维及程序、商事调解技巧,以及个案模拟调解与解析等(培训流程和介绍详见附件1、2)。

五、参加人员

本次培训优先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在册调解员,如有空余名额,再行安排全市有意提升商事调解实务技能的执业律师,具体参训人员由本中心从报名人员中按照下述参训条件确定产生,届时以本中心发送的报名确认信息为准。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外语作为商事调解工作语言处理涉外案件的执业律师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本中心工作和建设,具有丰富商事调解实务经验或成功调解案例的调解员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能保障培训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培训。

(二)名额分配

1.珠海现场参训调解员名额15名,按照报名顺序先报先得

2.线上参训调解员名额150名,按照报名顺序先报先得

3.广州现场视频参训名额100名

报名人数超过第1、2项培训名额时,本中心将安排参训人员在现场视频参训地址以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集中参训。

六、其他安排

(一)报名安排

本次培训采用在线报名形式,请符合条件的调解员律师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18:00之前点击以下链接填写相应的信息并提交个人简历、参训承诺书(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Q2NCS1BHYmFoTFJ3)。

本中心将对照参训条件进行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报送市律协。

(二)费用安排

参训调解员无需承担培训费用。

(三)食宿、交通安排

参训调解员在参训期间的交通、住宿、用餐等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需向本中心提供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本人签名的退训申请书。同时,本中心将退训情况通报市律协和律师事务所,未来两年不得参加本中心培训;

2.培训结束后,对全程线上或线下签到、签退满足考勤要求的参训人员,由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与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共同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调解员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本中心在册调解员参考

(五)获得证书的调解员按程序申报本中心优秀调解员评选,可优先考虑。获得证书的非调解员律师按程序申报本中心调解员选聘,可优先考虑

(六)本次培训记录4个课时,请各位律师提前下载“律兴”APP,届时现场扫码签到以录入课时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市律协联系人:吴水冰、邓盈盈(企业微信同名)联系电话:020-83554393;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联系人:于晓明律师,联系方式:13556027743

 

附件:1.商事调解员培训流程

2.讲师介绍

3.参训承诺书

 

 

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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