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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监事会与财务监督委员会共同研讨《会费使用绩效评估试行办法》

    为加强对我会会费的预算、收支的合理性进行监督,提高会费使用效益,2013年11月5日下午,监事会与财务监督委员会在市律协多功能室就财监委起草的《会费使用绩效评估试行办法》初稿(以下简称《办法》)展开研讨。市律协副会长肖胜方,监事会总监事陈默、副总监高海生,监事程滨涛,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卢坚、副主任陈彦、委员周继华、陈红、曾祥敏及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响亮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卢坚主任主持。

    首先,陈彦副主任对《办法》的起草以及修改作了简单的介绍。与会人员围绕会费使用绩效评估范围、绩效评估的程序及标准、绩效评估结果奖惩以及绩效评估的管理和监督展开热烈的讨论。监事会就评估启动程序、评估标准、以及奖惩等方面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及建议。

    最后,陈默总监事指出《办法》结构比较合理,内容饱满,对于提高会费使用效率有积极意义。肖胜方副会长提出,希望在监事会的帮助下,通过制定该《办法》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会费使用效率,从制度上保障会费更加合理、高效地使用。



财监委主任卢坚(左)、市律协副会长肖胜方(中)、市律协监事会总监事陈默(右)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