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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厨师意外猝死 法援融合理与情
2013-03-10    浏览数:5,517
    日前,体育西路小学招聘的合同制员工猝死在学校为其安排的宿舍门口。受害人为体育西路小学招聘的合同制员工,职务为厨师,受害人猝死前,学校食堂正在装修,其他食堂员工均被解除合同回家,只有受害人一人因为手艺及服务态度较好而没被学校解聘。从学校食堂装修到受害人猝死当日,受害人有一个多月没有工作,但一直住在学校安排的宿舍内。 2013 1 月某天凌晨 6 点,受害人被学校打扫卫生的人员发现猝死在宿舍门口。之后,死者家属到学校要求赔偿并提请天河南街司法所进行调解。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厚所”)刘静律师接到天河南街司法所的通知后,立即前往天河南街司法所了解案情,并与学校校长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且仔细分析本案。参与调解时,君厚所刘静律师认真听取各方陈述的观点后,从事实及法律上分析本案到底是工伤还是非工伤,以及告知家属工伤及非工伤的赔偿数额,并发表最终认为本案不是工伤的意见。

给死者家属争取到可执行到位的赔偿款,是本案的核心问题。君厚所刘静律师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给予受害人家属心理关怀,建议受害人家属先按工伤申请,如被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则按照工伤处理,这样家属可以多获得一些赔偿;若认定不是工伤,除社保局赔偿非因工负伤的款项外,学校可否倡导学生及老师捐款,对家属进行人道主义关怀。

最终,受害人家属在司法所及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同意按照本所律师的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如不算工伤,同意按照非工伤进行赔偿。调解结束后,学校积极为受害人申报工伤,但由于社保部门鉴定为不是工伤,本案最终按非工伤处理,家属除取得非工伤赔偿款外,还获得了学校的捐款。

基于君厚所刘静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并认真了解案情,且照顾受害人家属心理,情与法得到融合,最终使本案完满解决,取得了较为积极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此举获得司法所、天河南街道、受害人家属、学校的一致好评。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