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业通〔2025〕141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专业作用,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打造广东律师专业品牌形象,省律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律师业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业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粤律协〔2025〕7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律师业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范围
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审结生效的争议解决类案例或非争议解决类案例。争议解决类案例以生效裁判文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载明的生效时间为准(文书载明时间早于2020年10月1日,但生效时间在2020年10月1日及之后的,可附生效证明文件参评)。非争议解决类案例以事务办结时间为准。
已参评“首届广东律师百篇优秀法律文书征集评选大赛”的案例不在本次征集评选范围。
二、案例征集业务领域
本次案例征集涵盖律师业务各专业领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刑民交叉、婚姻家事、未成年人保护、公司、税务、知识产权、竞争与反垄断、劳动与社会保障、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破产并购与重组、海事海商、医疗卫生与健康、环境与资源、保险、涉外及其他。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广州市执业律师,且系申报案例的承办或主要承办律师,2020年10月1日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申报人须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三)申报案例须符合以下标准:
1.影响力:在全省或全国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积极社会效果,引发广泛关注。
2.专业性:律师在案件/项目中展现较高专业水平,对案件/项目处理结果产生积极影响,对案例所属专业领域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3.示范性:案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便于律师同行学习参考并运用,有助于提升广东律师行业法律服务标准化水平和专业竞争力。
4.新颖性:律师在代理/办理过程中涉及新问题、新矛盾,采用创新性方法、技巧,或反映新型纠纷/项目类型,适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或正确运用法理填补法律空白。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构成与格式规范
1.基础文本
(1)《律师业务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2):须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确认。联合申报的,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3人,超过3人的应附《委托代理合同》等书面材料(加盖律所公章),明确工作分工、贡献度及申报理由,且每位申报人须在申报表及承诺文件上签名,未签名视为不同意申报。
(2)《律师业务典型案例分析报告》(附件3):须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撰写,争议解决类与非争议解决类案例分别适用对应模板。
2.证明材料
(1)争议解决类案例:须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工作成果文件(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案件社会影响/价值佐证材料(媒体报道、表彰文件等)。案件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无需提交。
(2)非争议解决类案例:须提交法律服务合同相关页或项目立项文件、背景说明材料(如交易架构图、合规风险清单)、专业成果资料(如法律意见书/专项法律报告<突出项目复杂性、法律方案创造性、风险防控效果及商业价值等关键页>、交易合同/制度文本<创新条款节选>)、项目验收文件/客户确认函、案件社会影响/价值佐证材料等。
(二)技术处理与保密要求
3.申报材料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要求进行脱敏处理,删除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同时确保材料完整性。
4.委托方另有保密或脱敏要求的,申报人应确保不侵犯委托方合法权益。
(三)分类标注与申报规则
5.申报案例须明确标注专业类别(争议解决类/非争议解决类)及具体业务领域(如争议解决类-刑事),每个案例仅限申报一个专业类别。
6.申报材料应观点明确、论证严谨、逻辑清晰、文笔精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借鉴价值。
(四)提交方式与责任声明
7.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实行“每份材料单独命名”。
(1)《申报表》须同时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和签名盖章pdf版(2页及以上加盖骑缝章),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简称-申报表”;
(2)《参评承诺书》须提交签名pdf版,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简称-参评承诺书”;
(3)《案例分析报告》须同时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和pdf版,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简称-分析报告”;
(4)相关证明材料均以pdf版提交,文件命名为“姓名-律所简称-证明材料名称”。
8.申报案例应当真实,申报人必须确保享有相关知识产权并符合法定、约定的保密要求,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申报人应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冒用、盗用、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收回已发荣誉证书,并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予以通报。
9.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不予纳入本次征集评选范围。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
向本会申报:申报人须于2025年9月15日24:00前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http://www.gzlawyer.org),进入“会员中心”,点击“在线申报系统”模块——“广州市律师业务典型案例申报”,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及材料(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8月29日12:00,每份上传文件不超10M),逾期不予受理。
注:各申报人如已向省律协专业委员会申报(限省律协专业委员会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初审推荐阶段
本次推荐名额144个,市律协按照规定初审后,统一报送省律协。
六、其他事项
(一)入选律师业务典型案例的,申报人应按要求积极参加省律协组织举办的巡回培训会,宣讲相应典型案例。
(二)联系人:李锦泉、陈佩纯、张志钰(企业微信同名);联系方式:83822979、83553245、83554373。
请有疑问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尽量通过行政人员使用企业微信联系工作人员。
(三)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业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律协〔2025〕79号)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