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全面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
发布时间:2006-04-04 浏览数:906
本报讯 黄璐 费昌明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下文,决定对广西全区的行政性收费项目、依据和实施主体进行全面清理。这是继2004年、2005年组织对全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和实施主体进行清理之后,广西 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
按要求,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要在2006年7月31日前完成本系统行政性收费项目、依据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并填写《广西行政性收费项目依据和实施主体目录》报送自治区法制办审核,经自治区法制办汇总审核后报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编制成《广西行政性收费项目依据和实施主体目录》向社会公布。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