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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退出经营 湖南党政部门报刊治理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03-08-01 浏览数:904

湖南省党政部门报刊治理初步方案已定,56家报刊将分别进行划转、停办、管办分离、免费赠阅、兼并或改办。这是7月31日记者从全省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会议由湖南省副省长许云昭主持,湖南省领导文选德、孙载夫、李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政部门报刊过多过滥和利用职权搞摊派发行,不仅扰乱了报刊发行秩序,妨碍报刊业健康发展,挤压重要党报党刊市场发行空间,更为严重的是助长不正之风,加重了基层和群众负担,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湖南省根据中央精神,出台了党政部门报刊治理初步方案。方案明确:在省级党政部门报刊中,保留由省委主管主办的1家党报和1家党刊;省政府主管主办1份免费赠阅的政报;党政部门所办报刊,原则上划转到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湖南出版集团、长沙晚报报业集团、省报刊中心或有实力的报刊社(指导向正确、经营状况良好、年广告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报社或1000万元以上的期刊社,如体坛周报社)。被划转的报刊经调整后,面向市场,由读者自费订阅。对主要在本系统内自办发行、读者自费订阅数量不足发行总量50%的部门报刊,予以停办。对经营困难、资不抵债,或在划转中找不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认定具备资格的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广播影视集团、省报刊中心和有实力的报刊社的报刊,予以停办。经省编制办批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导向正确、5年以上没有违纪违规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读者自费订阅量超过发行总量的80%、已经面向市场的报刊社,经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并报省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作为报刊主办单位,仍由原主管部门主管,但要实行管办分离。全省各级政法、公安、财政、税务、工商、计生、交通、检验、检疫、环保、消防等部门所属行业性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不办报刊,已办的一律停办。   各市州党委主管主办一份党委机关报,其它报刊一律划转给市州党委机关报。党委机关报所办子报子刊予以保留。市州党政部门所办报刊一律停办。县(市、区)不再办报刊,已办的要停办。县(市、区)委主管主办的报刊内部资料一律停办。但对人口在50万以上、国内生产总值在100亿元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3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所办的年广告收入在400万元以上的报纸,经严格评估论证后,可由省级党报或地市级党报进行有偿兼并,或改为地市级党报的县市版。   根据以上方案,我省由党政部门主办的72家报刊中,除《湖南日报》、《学习导报》和各市州党委机关报保留外,其余56家报刊将进行划转、停办、管办分离、免费赠阅、兼并或改办。   会议强调,开展党政部门报刊治理,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级部门在治理整顿过程中要坚决按政策办事,不搞特殊、不开口子、不留尾巴。凡是中央“两办”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报刊,无论涉及哪一级机关、哪一个部门,该停办的要坚决停办,该划转的要坚决划转,该管办分离的要坚决分离,该整合的要坚决整合。对摊派和变相摊派报刊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新闻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