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院提出:法官要随时申报家庭成员情况
发布时间:2003-07-31 浏览数:801
近日,海南省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工作会议。院长曾浩荣在会上指出,法官一定要管好家庭成员,高院机关已经制作了《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情况登记表》,要求各法官如实填写。 法官要申报家庭成员情况 曾浩荣在会上指出,法官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树立法官良好的形象,对此将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杜绝“吃完原告又吃被告”的违法办案现象。 要牢牢盯住法官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关系问题。这是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之一,往往打一个电话,吃一顿饭,就可能使案件不公。这个关口把住了,法官没有与案件相关的私下接触,没有人情、关系、金钱所扰,处理案件就容易多了。 要建立家庭成员重要变化报告制度。高院机关已经制作了《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情况登记表》,每个人要如实填写,包括婚姻状况、家庭住所、联系方式。今后凡有变化的要随时报告,组织上要及时掌握家庭变化情况。 超审限导致超期羁押 省高院院长曾浩荣在会上指出,不按规定的期限审理和审结案件的现象,在全省各级法院都存在,凡是超审限案件或是审结很快的案子往往都有“猫腻”。最近法院开展的司法大检查中有问题的案子绝大部分都是超审限的案子。 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和执行期限严格规范和要求,立法宗旨就是保障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公正性、公平性。违反法律期限,必然对一方当事人有利,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利,其结果是司法不公。此外,对于超审限必然出现超期羁押犯人的问题,最高检最近有专门的规定,如果没有合理的原因,7月31日以后,超期羁押犯人可以构成“非法拘禁罪”。 新闻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