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十一月份“会员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2 浏览数:1,317
穗律协通〔2018〕113号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律协《关于“会员开放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穗律协通[2013]35号),2018年11月5日为会员开放日,欢迎广大律师和实习人员参加。现将十一月份“会员开放日”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5日上午9:30—11:30;
地点:广州市律师协会(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员开放日记录4个继续教育课时,各律师请凭律师执业证签名记录学习课时;
(二)各律师事务所可将所里编印的材料于2018年11月5日前提交到我会,用于当天的学习交流之用;
(三)今后将于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指定为“会员开放日”(如遇假期顺延至第二个星期一),具体时间请留意协会网站的相关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22日
(联系人:谭焕伟
联系电话:
83543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