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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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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方案》出台,义务教育、托育服务、

学前教育可期

2019220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公办《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对义务教育、托育服务、学前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值得大家期待。相关内容如下: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支持力度,完善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对不足 100 人的小规模学校按 100 人标准拨付公用经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为住宿学生配备宿舍、食堂、厕所、澡堂等基本生活设施,落实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 200 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合理有序扩大县镇学校学位供给,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加强学校非卫生厕所改造。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稳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2年全面实现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约 2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制定行业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监管标准,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从业要求、设施设备、技术流程等规范标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在城市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农村和贫困地区进一步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利用社区中心、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家庭育儿知识传播、社区共享平台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发展,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保育知识、技能等培训,推动高职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开展家庭科学育儿培训指导。加强对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儿童运动等方面的综合干预,充分开发儿童潜能,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3.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大公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发展公办园,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通过购买服务、财政奖补等多种方式支持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综合奖补、教师交流培训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到 2020 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85%80% 以上的在园幼儿享受到普惠性学前教育,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 20 万人以上,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全国原则上达到 50%。积极支持多渠道投入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待遇,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鼓励以定向培养方式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幼儿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