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人员补办实习证

2022-04-18

  

      

业务名称

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人员补办实习证

办事依据

《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办理条件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丢失或毁损的。

材料目录

1、在本市范围内发行的公开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份(内容应有持证人姓名、性别、所在执业机构、实习证编号等情况)。

2、执业机构书面向本会提交《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补<换>申请表》(表格样式4)原件一份

3、实习人员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一张。

办理程序

第一步:在本市范围内发行的公开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应有持证人姓名、性别、所在执业机构、实习证编号等情况。

第二步: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书面向本会提交《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补<换>申请表》。

办理期限

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期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表格下载

http://www.gzlawyer.org/“办事指南”-“实习”栏目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部(申执组)

联系电话:020-83556042

电子邮箱:3592448146@qq.com

受理时间

逢工作日的周一、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05室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