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2004年热点事件回放
发布时间:2005-01-14 浏览数:1,368
▲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了土地征用制度等等。宪法修正案还首次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写入宪法。
▲4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根据该决定,200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不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4月底至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三农”问题为中心,从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落实各项农业政策措施、金融支农等三个方面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和相关工作调研。把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结合起来,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创举。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这部走过10年立法历程,2003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被誉为“以人为本”立法的典范。围绕该法的实施,社会各界对此展开了热烈探讨。
▲6月23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作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了8宗工程及征地案件、7宗金融大案,牵涉10多家中央政府部委局及国家级企业。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鼓励和扶持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将发挥重要作用。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它对政府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将政府的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8月28日,9部法律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一次性予以修改。这标志着我国立法进一步提速。这9部法律是: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和学位条例。
▲9月15日上午,首都各界代表3500多人在人民大会堂隆重集会,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同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
▲10月22日,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增加了应当受到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增加了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提高了罚款处罚幅度,同时减少了对行政拘留处罚的自由裁量幅度;进一步完善了处罚程序等。
▲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表决全票通过议案,决定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次会议还通过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