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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费拟降低 10元起价

发布时间:2005-08-24 浏览数:853

     据《北京晨报》报道,记者前日获悉,《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件中,诉讼费用标准大幅度降低。不仅公益诉讼、简易程序诉讼费用减半,而且对于没钱打官司的当事人,专家建议稿还明确提出诉讼救助制度,申请免交、缓交诉讼费有望成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打5折

  对于诉讼费,现行《民事诉讼法》仅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大幅度降低了诉讼费,对于小额诉讼、适用简易程序以及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都打“5折”。

  公益诉讼受理费也要降低

  《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的主要起草人孙邦清博士介绍说,在专家建议稿中,上诉案件受理费,“按照上诉不服请求的价额收取”,“再审案件不征收案件受理费”,“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费减半征收,但诉讼标的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免收案件受理费。”(李婧)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