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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0年6月份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0-07-14 浏览数:6,667

一、常务理事会

组织召开七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就有关广州市律师协会奖项评比办法、2009年度“律师·好新闻奖”、广州市律师协会新闻发布规则、成立律师事务所税务问题研究小组、成立青年律师委员会的机制等十二项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

二、会长办公会议

组织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就广州市律师协会奖项评比办法、2009年度“律师·好新闻奖”、广州市律师协会新闻发布规则、成立律师事务所税务问题研究小组、成立青年律师委员会的机制等十五项议程进行讨论。

三、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

1、与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召开会议,研讨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关于贯彻实施<律师法>的若干意见(修改稿)》。

2、与财务监督委员会等就近期律师事务所税务纳税工作等问题召开了座谈会议,并邀请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处长卫广林对我市律师事务所关心的税务征纳工作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3、与广州市人大内司委办公室一行7人赴珠海市律师协会进行调研,座谈会上,我会考察团对新《律师法》实施以后珠海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情况进行了了解,认真听取了珠海同行在协调解决律师执业困境的思路及措施上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律师执业现状与珠海同行进行了充分的探讨。

4、开展“全市律师执业环境状况调研活动”,共收到100多家律师事务所对我市律师执业状况的情况反映。

5、与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就律师调查取证权保障问题进行座谈调研,会议对目前我市律师在工商、规划、车辆等信息查询现状以及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申请法院调查令取证等形式进行了充分的探讨。

6、与汕头律师协会进行座谈,会上双方就当前律师在执业权益保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探讨。

7、与农工民主党广州市委会机关及法律界别成员开展座谈交流会,主委余明勇一行25人参加了座谈。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会长王波等领导出席了交流会。会长王波对我市律师行业发展情况、律师参政议政等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合作与联系,鼓励和促进律师等法律界别人士充分发挥熟悉法律的职能优势,拓宽参政议政渠道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四、纪律委员会

1、协助广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广州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对近期警示教育活动工作开展进行了部署,律师管理处处长刘璧华传达了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律师工作座谈会的精神。

2、新接投诉律师案件3件。

五、业务发展委员会

1、在律协网站上公布《关于广州市律师协会二○一○年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及业务研讨会计划的通知》。

2、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

(1)邀请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举办公司法讲座及研讨会。主任唐健锋,副主任林秀芝、唐耀强,委员会秘书长邓文剑参加,并邀请省律协公司委主任苏祖耀参会。

(2)会长王波及多名委员应邀参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来广州进行的调研会,就律师参与工商登记注册的工作提出建议。

3、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1)组织委员对《监狱法》提出10条修改意见,并反馈至广州市司法局。

(2)组织委员对《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确保亚运安全的工作意见》及说明提出5条修改意见,并反馈至广州市司法局。

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组织委员对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劳动合同指导条款再次进行修改。

5、建筑与招投标法律专业委员会

组织委员对《广州市实施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4条具体修改意见,反馈至广州市民防办公室。

6、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应广州海关的邀请,推荐行政委主任邢益强律师,担任广州海关的特邀监督员。

7、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组织委员讨论广州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发来的《广州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注释稿)》,提出8条修改建议。

六、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

1、开展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共批准100名实习人员的实习申请,71名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并通过考核。

2、完成第九期实习人员岗前培训班,共155名学员顺利毕业。

七、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

1、开展2010年第三期(总第26期)《广州律师》杂志的编辑工作。

2、开展《广州市律师协会简介》的编辑工作。

3、组织开展广州市律师协会辩论队训练工作,备战广东律师电视辩论大赛。

4、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参加全国中华律师协会开展的“首届优秀会刊评选活动”。

5、对我会律师积极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6、组织律师参加首届司法行政系统语言艺术大赛。

八、文体律师委员会

1、按广州市司法局政治部要求,完成报送《广州律师之歌》参评“广州文艺奖”有关工作。

2、组织协会篮球队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进行友谊赛。

九、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

与广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马卫平率队的调研小组开展“民间组织与统战工作社会化”专题调研活动,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我会会长王波、副会长王晓华、战略委主任张白沙、副主任颜俊、人大政协联络委员会主任王超莹、副主任曾报春等人参加了这次调研。

十、女律师委员会

1、组织律师参加广东省律师协会举办“辉煌与使命”广东知识女性靓装舞会。

2、按广州市妇联《推荐<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普法讲师团成员的函》要求,推荐游植龙、张亚美、刘惠萍、喻晓明四位律师担任讲师团成员,并参加了广州市妇联举办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大会。

十一、党团工作

1、完成《关于市律协党委党费情况的报告》,并上报至广州市司法局党委。

2、上缴2010年度第二季度党费。

十二、秘书处

1、配合、协助本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及党委、团委实施、开展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2、开展2010年度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参加第一批年度考核共有315家社会律师事务所5581人(不含公职律师)。

3、转发广东省律师协会《征集第六届全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专题学术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4、发出《关于调查统计2010年第一季度律师业务数据的通知》,并开展向各律师事务所收集相关的业务数据的工作。

5、协助广州市司法局开展对各律师事务所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收集工作。

6、完成协会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工作。

7、完成协会申报非营利机构免税资格的工作。

8、完成协会社会团体年检的相关工作。

9、分别向长春市律师协会、河源市律师协会、肇庆市律师协会召开了换届大会发送贺信。

10、向广州市统计局报送秘书处第二季度劳资报表。

11、完成秘书处2010年度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