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播报 > 策法立法

男女同龄退休有望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

发布时间:2003-08-25 浏览数:773

在召开的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夏吟兰透露,“妇女权益保护法修订专家组”正在对男女同龄退休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有望在此问题上作出明确规定。   作为专家组成员,夏吟兰说,男女同龄退休是近来各界妇女普遍关心的问题。让女性先于男性退休,这一规定的原意是为了照顾女性在体能上的欠缺。但随着时代发展,女性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平均寿命也日益延长,在脑力劳动上完全可以与男性媲美。“尤其是对一些有着丰富社会经验,担任领导干部和技术工作的女性来说,强令她们55岁退休,更是对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据了解,1992年2月,中国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其中有关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等内容,但对男女退休年龄未做具体规定。同年9月,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规定“女县(处)级干部可工作到60周岁退休”。但是,1993年,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出台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该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男60周岁退休,女55周岁退休”。该条例一直沿用至今。   夏吟兰说,女性比男性提前5年退休,就意味着女性必须早成才,这必然给女性造成更大的压力 新闻来源:中青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