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律师帮政府打官司 深圳开全国先河
发布时间:2003-12-30 浏览数:918
一直在深圳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周新国,几天后就会有新的身份——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助理。和他一样同时具有这种身份的还有5人,他们已经在新岗位上工作了。 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秘书处曹处长说,作为政府雇员性质的专职法律助理的出现,在全国还是首创。 凭什么? “他们都是法律界精英” 在市政府法律顾问处,记者看到了几位法律助理的简历: 周新国 英国罗伯特戈登大学博士研究生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 钟文雅 美国旧金山大学硕士 主修国际商事交易法 1993年考取中国律师资格 2002年获得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赵艳铭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严先慧 硕士 专业英语八级 王绮琪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士 主修国际经济法 专业英语八级 何苗 武汉大学法学院落学士 广东中安律师事物所专职律师 曹处长介绍,几位法律助理基本上都是法律专业出身,部分同时具有海外留学背景,都有很好的英语水平,“可以说,这些人都是法律界的精英,绝对不会比政府以前临时外聘的法律顾问差。”。 做什么? 政府立法、代理诉讼、起草合同…… “所有涉及政府法律行为的事情,法律顾问和助理都要做”,曹处长说,“大到政府以及政府部门立法,小到代理诉讼、合同起草以及调查整理市民关注的法律意见都是法律顾问和助理要做的事情。” 记者在《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试行办法》中看到,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有两条八款之多,包括为市政府立法项目、市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和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 此外,法律顾问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向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提供市区两级政府的法律事务信息,提供法律意见。 《办法》还规定,法律顾问可以独立发表意见,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并授予他们办理法律事务时调阅相关资料的权利。其它部门则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为他们提供现场调研的必要条件。 为什么? 外聘律师曾要500美元/小时 为什么深圳市政府如此急于招聘法律助理呢? 近年来,深圳逐步走上依法治市的轨道,这对政府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另一方面,深圳力图打造成一个国际化城市,对外交流越来越多。深圳市政府领导也越来越感觉到需要有更多的专职法律顾问为政府服务。 而且,其中还涉及到政府行政成本的问题。记者获悉,政府部门的国际交流往来越来越多,但目前政府部门又缺乏高端法律人才。“有一次深圳市有关单位曾经用500美元一小时的高价,外聘法律顾问来处理涉外法律事件。”曹处长说。 今年6月份和10月,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继推出《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试行办法》。10月初,有关部门向全国发出了招聘公告。不到一个月时间就收到几十份简历,挑选了40名参加笔试和16名参加面试,并最终确定了6人。 通过聘请专职的政府法律顾问和助理,交易成本上将是外聘法律顾问的几十分之一,甚至是百分之一。更重要的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可以保证这些法律顾问和助理对政府的忠实。 政府法律助理实行一年一聘,期满可以续聘。 图什么? “寻找立法成就感” 做法律助理比做律师赚钱吗?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试行办法》,法律助理们的工作报酬由聘用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能力和承担的任务,参照市政府公务员的工资标准酌定。周新国说,法律助理的薪酬肯定不如做律师那么高。 “从我个人来讲,我主要是冲着这么一个平台来的”,周新国说,西方很多国家都是案例法,律师往往可以通过一个案子影响立法,但中国是成文法,从做律师到政府法律助理,实际上在完成一个由被动解释法律到主动立法的过程。“要想拥有立法的成就感,做政府的专职法律顾问是一条很好的渠道。” 同样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钟文雅认为,像她这种政府雇员性质的法律助理,将来在中国肯定会很多。而且,她认为相对以前从事的律师工作而言,不仅舞台更大了,常能接触到一些重大法律课题,对自己既是机会也是挑战。 新闻来源:深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