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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法立法
沪上首家私人律师所开业
发布时间:2002-11-05 浏览数:1,853
(上海11月2日电)今天,上海首家私人律师事务所———翟建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开业。 今年7月,上海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定(试行)》,根据规定,在上海开办私人律师事务所需有不少于8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场所,具备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产、20万元以上的执业风险准备金并拥有三名以上的专职律师。私人律师事务所以个人姓名作为字号,聘用律师的总数不得超过九名。 (记者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