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实施首部电梯专项立法 幼童不可单独乘梯
发布时间:2003-07-10 浏览数:789
中新网7月9日电 北京市首部关于电梯的专项立法《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特别提出,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搭乘无人值守电梯的,应当有成年人陪同。 据北京日报报道,为了使京城百姓乘电梯能够做到安全放心,北京市新出台的《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加强了对电梯销售、配件供应、日常维护保养、拆梯、乘梯的细化要求,强化和明确了电梯各相关单位的责任。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处罚办法。 据悉,今后北京市的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明显位置未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乘梯注意事项》且逾期未改的,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 据北京市质监部门介绍,目前该市拥有电梯3万余部,去年新报装数量更是突破了8000部,居世界递增速度之首。然而伴随着这种增速的,还有近年来平均每年仍发生的数起电梯伤亡事故和约30万次的电梯故障。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