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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促进律师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5-05-23 浏览数:826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律师法执法检查组组长顾秀莲

本报记者郭晓宇

  从本月17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组开始了对陕西省的执法检查

工作。在陕期间,检查组围绕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律师执业环境、律师队伍管理等问题听取了省公检法司部门的汇报,并检查了西安、宝鸡、汉中等地贯彻实施律师法的情况。就此次执法检查的相关情况,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律师法执法检查组组长顾秀莲。
  对于律师法在陕西的贯彻实施情况,顾秀莲说,通过这几天的所见所闻,能够感受到陕西省很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业的发展。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省委政法委分别听取了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律师队伍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省、市有关领导亲自到律师事务所调研,省委政法委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有关部门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改善律师执业法制环境等方面的责任和任务。这是保证律师法正确实施的重要条件。
  顾秀莲说,公检法司机关贯彻实施律师法的态度是认真的。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律实施的主管部门,组织引导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依法管理,严格执业准入;坚持政治思想教育,开展业务培训,集中教育整顿和规范建设相结合,加强队伍建设;多方沟通协调,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进律师法的贯彻实施。人民法院在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权利的同时,还用“四个绝对不允许”、“十个严禁”等制度规范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加强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纪律约束,消除当事人及公众对司法活动可能产生的猜疑。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应见必见”、“应看必看”、“应听必听”三原则,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公安机关认真执行律师介入侦查阶段的各项程序规定,并加强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在谈到陕西律师工作的发展前景时,顾秀莲说,陕西的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的发展呈上升势头。律师队伍日渐壮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扩大。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必然会给律师业的发展创造更加适宜的司法环境,也将激励更多的符合律师条件的人投身律师事业。
  顾秀莲指出,在律师法的贯彻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此次执法检查中有很多律师反映,一些执法人员对律师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偏见,认为律师是“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与司法机关作对。一些执法人员反映,少数律师业务能力差,职业道德缺失,没有社会责任感,对于法律援助案件不认真调查取证,敷衍了事。
  顾秀莲强调,律师法是我国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活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一部重要法律。法律的权威性毋庸置疑,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不可或缺,律师法也不例外。顾秀莲表示,本次检查结束后,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检查情况,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执法主管机关改进工作。
  在此次律师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有关修改律师法的意见很多。对此,顾秀莲表示,修改法律与制定法律同等重要,对法律中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进行修改,本身就是提高法律质量的举措。对律师法的修改问题还将作进一步研究,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律师工作涉及诉讼法、刑法、民商事法律等,在这次检查中听到的意见不一定都是修改律师法时能解决的,还要在修改其他法律时综合研究。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