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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院首次尝试减刑假释听证

发布时间:2004-07-26 浏览数:866

  本报武汉7月25日电(记者胡新桥通讯员丁建华实习生杨思远刘勇)记者今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2日在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首次举行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审理庭,对该所报请的11名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审理,该所近百名服刑人员代表和管教干部旁听了听证审理。
  这是武汉中院继去年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公示制度(本报一版曾作报道)以来,又一个“阳光减刑工程”。
  听证审理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首先由刑罚执行机关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宣读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并当庭陈述和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请减刑、假释的服刑人员也当庭陈述了自己的改造情况、思想认识变化及今后的打算。与服刑人员一同改造的其他犯人及管教干警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机关所提供的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了监督意见。听证审理庭经过2个多小时的听证后,合议庭对这次听证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评议,并对11件减刑、假释案件依法作出了相应的裁定,然后当庭宣布。为使宣判结果客观真实,该院对听证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满后,无疑议的案件将依法送达裁定书。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