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孙洪文状告沈阳联通二审败诉
发布时间:2005-11-16 浏览数:1,558
本报沈阳11月15日电 记者霍仕明 今天上午,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洪文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回其状告沈阳联通手机短信欺诈案的二审判决书。沈阳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孙洪文二审败诉(沈阳中院认为上诉人孙洪文于2003年10月18日用其手机操作方式定制了奥星公司的短信服务,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理应交纳合理的服务费用。故原审驳回孙洪文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孙洪文在接受采访时说:消费者维权之旅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且充满艰辛,尤其挑战这样一个巨无霸的超大型垄断企业,挑战这一不规范行规。他表示,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为了维护全社会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给全体消费者讨回一个公道,将把这场旷日持久的公益官司打到底。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