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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法官,哪个职业更富挑战性?

发布时间:2003-03-10 浏览数:1,944

(记者 汪金福) (对话人介绍)汪利民:1964年出生,十届全国人大代表,1984年至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2002年4月通过公开选拔考试并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出任安徽省高级法院副院长。 记者:律师是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为什么想到要去当法官? 汪利民:为了实现一个梦想。我在北大法律系读书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将来能当一名法官。 记者:你作这样的选择,会不会有人认为你是个“官迷”? 汪利民:我只是在选择自己所热爱的事业,别人怎么想对我并不重要。如果认为我选择做法官是“官迷”,那做律师是不是“财迷”呢?律师应该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果律师沦为一个趋利的群体,那是一种悲哀。 记者:在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法官从律师中产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而在我国情况恰好相反,许多法官、检察官辞职去当律师。你从一名职业律师走上省高院副院长的位置,据我了解在全国是第一人,这有什么意义? 汪利民:虽然从职业律师到省高院副院长的人并不多,但近几年全国各级法院从优秀的法律专家学者中选拔法官已经比较普遍。这表明,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国的法官遴选制度正在逐步完善。 记者:前些年曾经有一个说法:“律师打官司主要是打关系。”你是不是在当律师的时候体会到当法官的好处,才要去当法官? 汪利民:有关部门在对我进行任前考察的时候问我:“律师收入很高,法院相对来说收入要低得多。你怎么看这种收入差别?”我回答说:“我做律师每年可以合法获得几十万元的收入,而到法院,即使想敞开受贿,一年也不一定有几十万元,我没必要舍弃合法的高收入而去追求担惊受怕的非法利益。”钱够用就行了,对我来说,还有很多东西比钱重要得多。 记者:你认为自己在做律师的时候是一个好律师吗?办过哪些有影响的案子? 汪利民:并不是只有办过有影响的案子的律师才是好律师,能出名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律师都在默默无闻地办理每一宗案子。我不敢说我是个好律师,但我对自己办的每一起案子问心无愧。我当律师18年,没有任何法官从我这里得到好处,也没有任何当事人指责我不敬业。 记者:律师是自由职业者,而法官必须具有严谨的作风;律师往往有明显倾向,而法官必须中立。你怎样适应角色转换? 汪利民:律师与法官只是用不同的方式处理问题,但最终寻求的都是司法公正。在这一点上,两者是统一的。所以对我来说,角色转换并不难适应。 记者:法院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你如何看待当前法官队伍中的腐败现象? 汪利民:我不否认在司法队伍中存在着一些腐败现象,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长期以来的法官遴选制度并不完善,使法官这样一个高度专业化的神圣职业,变成一个大众化的职业。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随着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腐败现象会得到有效遏制,我对这点充满信心。 记者:律师和法官,哪个职业对你更具挑战性? 汪利民:两者都具有挑战性。对我来说,法官的挑战性更大一些。因为律师只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负责;而法官要对社会负责,维护的是社会正义。不过,我有信心迎接这个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