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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允许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

发布时间:2009-09-24 浏览数:1,100

  继台胞在莞率先领证干个体后,广东又有新动作——全省开禁。昨天,记者从东莞权威渠道看到《关于允许台湾居民在我省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文件(下简称《文件》)。《文件》显示,台胞在广东省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包括个体诊所、零售业、批发业等29项。

    经营范围达29项
  备受关注的台胞干个体一事,早在今年7月,东莞就先于全省其他城市在长安镇的广东众源城,试点放开了台湾居民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0多位台胞领证经营。
  如今,之前仅限制于广东众源城的试点,要在全省范围铺开了。昨天,记者从权威渠道看到了这份文件。
  该文件显示,台湾居民在广东省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即可。
  此外,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请办个体工商户的,也可从事上述项目的经营。记者统计发现,经营范围涉及29项。

    享受和港澳居民一样的政策
  文件还规定,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其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但从事种植业、养植业、饲养业、养殖业的,其营业面积不受300平方米的限制。
  据悉,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从业人数和经营场所面积等事项与港澳居民个体户保持一致,按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的调整而相应调整;但国家对台湾居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体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