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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律师骗钱一审被判五年

发布时间:2002-10-24 浏览数:2,552

  近日,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伪造、变造公文、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假冒律师陈建斌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8月至2002年1月,被告人陈建斌假称自己是律师,可以代理案件,分别取得陈恩泰、陈明泰、赵军、王建新等受害人的信任,先后8次骗取现金17414元。2000年6月,万奕经魏刚介绍认识了陈建斌,万奕谈起了康义欠款之事,陈建斌就以“律师”身份,可代理案件为名,收取了万奕代理费、诉讼费1400元,并签订代理合同一份,答应帮其打官司。后万奕多次催问结果,陈建斌为蒙骗万奕,便伪造了(2001)张民初字第0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和2份诉讼费收据复印件交于万奕。后万奕及魏刚得知陈建斌被公安机关逮捕,魏刚便持判决书与票据到法院申请执行,经核实判决书与票据均系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甘州区法院查清了上述事实后遂依法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