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新阶段法制建设新局面
发布时间:2002-12-20 浏览数:1,001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当人类社会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新阶段意味着什么?可以概括为六个“新”:面对新形势,确定新任务;迎接新挑战,明确新思路;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落到实处,就是要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靠什么作保证?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要讲灵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党的十六大的灵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开创这一伟大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保证,同样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做好新阶段法制工作,必须牢牢把握这个根本要求,并把三个“坚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统一起来,在法制建设中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开创新阶段法制建设新局面。 新阶段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一定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推动、保障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邓小平同志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进一步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并明确地要求全党紧紧抓住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这个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定为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这是一个关系全局、长远的战略决策,对于凝聚全党力量,围绕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小康社会”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后提出来的一个新概念,并说“这个小康社会,叫做中国式的现代化”。他还说过:在我国这样一个生产力不发达、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必须经过分阶段、长时期的努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总要经历若干具体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阶段。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这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要达到的目标———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加快推进现代化相统一的目标。大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建设等工作作出的全面部署,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主要任务。 按照马克思主义所深刻揭示的政治、经济、文化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实现三个“建设”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全面推进。也可以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本身就应该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在内的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就应该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过程。牢牢地把握这一点,对于我们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坚定地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第一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庄重地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到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指出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并把它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发展的三大基本目标,强调要“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这反映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更加成熟和完善,并使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方向、任务更加明确。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属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范畴。按照我们党的老规矩、好传统,党在各方面的工作都要服从并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据此,新阶段法制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奋斗目标,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推动、保障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法律制度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归根到底,是能动地反映经济基础并为其服务的;同时,又是能动地反映上层建筑其他部分并为其服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又以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为基本特征,这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与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本质区别。因此,在法制工作中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是全面的,同时又要明确法律制度的定位、定性,把握它自身的特点:(1)法律制度并不直接解决生产力自身的问题,而是通过体现经济体制改革精神,体现党的经济政策,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辟道路、创造环境、提供保障。(2)法律制度并不直接解决文化艺术创作自身的问题,而是通过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体现“二为”方向、“双百”方针,体现文化体制改革精神,体现党的文化政策,为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开辟道路、创造环境、提供保障。(3)确定法律制度,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基本原则,检验的标准是看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 在法制工作中真正做到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很不容易的,要花很大力气才行。当今世界,国际战略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从国内看,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格局已经发生并且还在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经济成分、利益关系、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不同利益的社会阶层、社会成员势必要求把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反映到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上层建筑中来。在这样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在法制工作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首先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抓准抓住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什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什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什么。要做到这一点,还是要靠我们的“传家宝”———吃透两头:一头,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央决策(路线、方针、政策),这要靠学习、领会;另一头,全面、本质地把握实际情况,这要靠调查研究。要吃透两头,都要花很大力气,决不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所能办到的。(杨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