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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施工企业应注意及时索赔

发布时间:2020-03-05 浏览数:2,176

导读: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肆虐,目前仍未能得到完全控制。各地政府发出延迟复工的通知,并采取防控管制等措施,势必造成农民工延迟返工,甚至建筑设备材料供应也会受到相当影响,严重影响到建设工程的正常施工,进而造成工期延误。施工企业应当注意及时办理索赔,以延长工期,避免损失。

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17.1更明确约定: 【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就当前新冠疫情,国家卫健委于 2020 1 20 日发布 2020 1 号公告,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广东省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于123日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显然,新冠疫情是已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

新冠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可以进行索赔

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除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处理外,施工合同当事人需要根据合同具体约定进行承担。例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17.3.2约定: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当合同约定“任何情况下,工期不予调整”,仍可提出索赔

我们在工作中注意到,由于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市场地位的不平等,发包人居于强势地位,往往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任何情况下,工期不予调整”。那么在遇不可抗力情况下,承包人是否还可以提出索赔呢?答案是肯定的,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它不因当事人的例外约定而免除,因此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期不予调整,亦应将不可抗力延误的时间计算到工程的延期之内。参见《卓盈丰制衣纺织(中山)有限公司与广东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抗诉一案》【(2008)民一抗字第20号】

承包人应当注意索赔的期限和程序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

由以上规定可见,在遇不可抗力情形下,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提出索赔及必要证明,否则有可能造成逾期失权的法律后果。

我们仍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例:

17.1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最后,需要提示施工企业: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所以,施工企业除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主张索赔外,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

向火雷神山医院的建设者们致敬!让我们携手共进,抗疫克难!



(作者:王瀚专筑法律团队,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