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不是一个受欢迎的职业”
发布时间:2005-05-20 浏览数:923
———美国法学家迈克尔·阿西莫夫专访
本报记者 马霄雷
谦逊、理性、谨慎,迈克尔·阿西莫夫(MichaelAsimow)表现的像大多数的美国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一样,言语温
阿西莫夫年愈花甲、精力充沛,与享誉世界的科幻文学大师伊萨克·阿西莫夫(IssacAsimov)是犹太老乡。当然,他的研究成果可不是靠幻想得来的。1967年,28岁的阿西莫夫进入加大洛山矶分校任教,这个岁数在F.S.菲茨杰拉德看来,差不多是男人一生中最好的岁月。他是一个电影爱好者,技术复制时代的消费者,流行文化的批判者,法律制度的观察者,如此复杂的身份使他在数量众多的与法律特别是与律师有关的电影中,发现了传媒对律师形象塑造的策略,并由此搭建了一座从法律到流行文化的分析与批判之桥。1996年,他出版了《影像正义———美国电影中的法律》一书;去年,他又以流行文化为对象,出版了《法律与流行文化》,表明了他的学术旨趣。
阿西莫夫在研究中发现,传媒塑造的律师形象在法律文化传播中有重要的作用,对公众对于律师行业的判断至关重要。“在现实生活里,电影确实影响到了律师在司法活动和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如果公众接受了电影对律师的反面描述,他们就不再相信律师,陪审团也会因此而不信任律师的工作”,阿西莫夫不无忧虑地说。“律师的形象在1980年以后的电影中一落千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方法能使情况有所转变,这对于律师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
据他介绍,美国许多律师不计报酬地提供多种法律服务,而这种现象却被媒体忽略,使得律师的形象得不到正面的报道。因此,他认为今后应当多出版一些有关好律师的文化产品,以此扭转律师的公众形象。但是必须承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多少有些乌托邦的意味———文化工业是以需求为动力的,在律师形象如此不堪的美国,又有多少老百姓需要道德标兵式的“好”律师出现在文艺作品里呢?
“律师的职业不仅仅是挣钱,还要会为自己讲述好的故事”,在谈到中国的律师行业时,他建议中国的律师要学会宣传自己:“要让公众知道你们在做什么,要帮助更多的人,提供更多的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律师在民众心中良好的形象。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阿西莫夫积极地从事大量的社会团体活动,他组织领导的“星期天免费法律诊所”(SundayFreeLegalClinic)由一群律师志愿者和学生组成,在洛山矶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
在采访的最后,阿西莫夫教授为今天创刊的这份《中国律师》专刊写下了他对中国律师的期望:“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的法律职业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的律师肩负着引领中国向法治国家迈进的重任。我认为,在这一伟大的事业中,你们的职业将日益重要———迈克尔·阿西莫夫,加州大学洛山矶分校法学院法学教授。”
————法制日报